文/李瑞瑾
業務員透過網路平台媒介客戶賣保單小心吃罰單!金管會最近發函,嚴禁業務員透過第三方網路平台來媒合尋找客戶,除了要求保險公司及保經代業者加強管理外,也應拒絕第三方平台業者媒合洽訂保險契約,一旦發生爭議,保險業者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當然業務員的責任也跑不掉。
近來有不少專為保戶設置的保單資訊平台,但除了保險資訊、保單比較之外,也有些網站設置了與業務員媒合的功能。網站中可以讓保戶留下投保需求紀錄,經過網站媒合後,讓業務員可以與保戶進行接洽簽約,但服務過程當中卻也衍生不少爭議,因而遭金管會盯上。
金管會指出,近來發現部分保險業務員,會經由第三方網路平台媒合或派遣,與消費者洽談並簽立保險契約,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要求保險業者不得接受業務經由第三方平台媒合所訂立的保險契約。
金管會強調,依照保險業務管理規則規範,業務員經登錄後應專為所屬公司從事保險業務招攬,其招攬行為視為該公司授權範圍,公司更應嚴加管理所屬業務的招攬行為,若招攬行為發生保戶權益受損害情形,保險業者也應負連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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