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芳瑀
國人罹癌的風險越來越多,頻率也越來越高,轉嫁癌症風險也逐漸受到重視。一名網友在社群媒體Dcard上求助,表示自己想要找可以轉移癌症風險的保單,經過詢問後發現2家保險公司的產品符合需求,但保費卻是「差很大」,讓他苦惱直言「不解」。
有網友表示,若是以相同產品來說,保費的差異可能來自於還本與不還本,因此詢問原PO是哪些商品,原PO也透露商品種類,這才發現搞了個烏龍,因為一件是「重大疾病險」、一件是「重大傷病險」,兩者雖然都有涵蓋到癌症風險,且都是一次性給付保險金,但保障內容其實差很多。
「重大疾病險」保障涵蓋範圍有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7項重大疾病。透過醫生確診證明、患病程度也達到理賠門檻,就可以取得保險理賠金。
「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是健保署規定的重大傷病中的22大類、多達300多項疾病,其中癌症、洗腎、器官移植、腦中風、慢性精神病、肝硬化...等常見疾病都有納入。
從前重大傷病險是拿到重大傷病卡見卡理賠,今(2021)年7月開始將可以用病歷、診斷書申請理賠;只要醫院開立的疾病診斷書或病例摘要,符合健保認定的重大傷病範圍,就可以申請理賠,不用再等待開立重大傷病卡。
網友分析指出,重大疾病險心臟疾病兩項條件較嚴,心肌梗塞要符合要件,冠狀動脈繞道現在也比較少人在做、都裝支架為主,且癌症可能要到很嚴重才會賠。
重大傷病險部分,需要去確認「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表」,裡面有明訂「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能不能取得重大傷病卡,或是是否符合重大傷病範圍,都需要靠醫師認定。
因此也有人建議,既然原PO想要保障癌症風險,不妨考慮防癌險;但也提醒他,新型的治療標靶藥物跟免疫療法,療程型的癌症險幾乎不會理賠,因此投保一次給付型防癌險比較合適。比較理賠範圍大小,是「癌症療程型<癌症一次金<重大疾病<重大傷病」。
但在癌症理賠部分,重大疾病險分為甲、乙2型,甲型只理賠重度癌症,乙型可理賠重度與輕度癌症;重大傷病險需要依據重大傷病標準,通常是第二期以後的癌症才符合理賠條件;至於一次給付型防癌險,初期癌(包括癌前病變、原位癌)、輕度癌症、重度癌症都會理賠。因此推薦原PO可以用一次理賠型防癌險搭配重大傷病險去補齊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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