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張太太的老公年輕時為人作保欠下龐大債務,前陣子因病死亡,她與兩個未成年的小孩無力償還債務,考慮要拋棄繼承。但張太太卻擔心,老公一直以來都有投保勞保,死亡後原本可以申請死亡給付,如果拋棄繼承,連請領勞保死亡給付的權利都沒有了。但勞保局指出,勞保死亡給付並非遺產,不受拋棄繼承影響。
勞保死亡給付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喪葬津貼,一部分是遺屬給付。喪葬津貼設置的目的是辦理死者後事;遺屬給付是為了照顧被保險人遺屬的生活,使遺屬不致於在被保險人死亡後頓失依靠、生活陷入困頓,遺囑津貼可以選擇一次請領,或按月領取遺屬年金。
勞保局強調,不論是喪葬津貼或遺屬給付,都不是民法裡所稱的遺產,只要符合請領資格跟條件,就可以申請勞保死亡給付,經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給付款項即匯入受益人之金融機構帳戶。
因此,就算張太太辦理了拋棄繼承,也不會影響她請領死亡給付的權利。
除此之外,勞保死亡給付的受益人及請領順序由法律直接規定,被保險人不得自行指定受益人。只要被保險人在勞保有效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可以請領喪葬津貼;遺屬給付則是必須符合法定順序及要件,順序為(1)配偶及子女(2)父母 (3)祖父母(4)受扶養的孫子女(5)受扶養的兄弟、姊妹,如果前順序的遺屬存在時,後順序的遺屬就不得請領。
如張太太這般,因為積欠債務想要拋棄繼承的家庭並不少見,如果擔心死亡給付入帳之後可能會被扣押,可以在申請給付時提出說明及附相關證明文件。選擇一次領遺屬津貼的受益人,通過勞保局審核後,會用開立現金支票的方式發給給付,受益人可拿著支票及身分證件,親自到土地銀行各地分行兌領現金。
選擇按月領遺屬年金的受益人,可持勞保局出具的證明文件,到土地銀行各地分行申請開立「勞保年金專戶」。該專戶無法存入年金以外的款項,最大好處是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但跟一般帳戶一樣,可以自由分次提領現金及轉帳,存款期間銀行也會跟一般帳戶一樣計算利息,有債務問題、擔心銀行帳戶可能遭扣押或強制執行的民眾,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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