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金管會年前緊盯銀行業者,兆豐銀行辦理授信業務被發現2大缺失,因此進行糾正處分,悠遊卡公司也因發卡申報作業有誤,被金管會認定有礙健全經營,同樣予以糾正處分。
金管會發現兆豐銀行在辦理某一公司的授信業務時,在徵授信作業、貸後管理作業都有缺失,對兆豐銀祭出糾正處分。
金管會指出,兆豐銀在核貸時的徵授信作業,徵信報告內容前後不一致、未確實審核或查證借戶營運計畫書、未控管借戶財務承諾條件,以及未約定違反承諾的懲罰性措施等作業缺失。
除此之外,貸後管理作業也未有效掌握借戶變更經營團隊或主要股東,辦理覆審作業檢視結果也被發現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兆豐銀行上述2項缺失,有礙該行健全經營,金管會依銀行法規定予以糾正。
另一方面,悠遊卡公司在辦理電子票證業務資訊申報作業時,未確實進行統計申報,導致申報的發卡數及流通卡數計算有錯誤,有礙健全經營,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處以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趕年前開罰,2月至今已就連續發出7張罰單,除了兆豐銀、悠遊卡公司之外,街口電支辦理資金借貸關係人作業涉有缺失,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有礙健全經營,依法核處罰鍰180萬元,該公司董事長胡亦嘉停止執行董事職務1年。
除此之外,花旗銀行在將客戶信用卡消費資料報送金管會及聯徵中心時,誤將信用卡的「消費分期」當作「帳單分期」送報,從2010年12月以來的資料全部錯誤,預估受影響卡戶高達18萬281人,遭金管會重罰600萬元,這也是花旗銀行4年內發生的第3次信用卡系統錯誤。
新光銀被抓到行員擅自將正常信用卡消費款轉為爭議款,被金管會處以糾正;台新銀因委託廠商檔案管理不當導致資料誤被銷毀被懲處;歐付寶則因客戶身分檢核作業不確實、未經允許就與科技公司簽訂技術授權契約等2大缺失被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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