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勞保是廣大勞工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除了傷病給付、生育給付之外,同樣照顧到勞工們的身後事,「死亡給付」領取對象分成本人死亡和家屬死亡,總共有4種不同給付項目,領取資格、方式一次看。
本人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在「勞保加保期間」身故,或在「退保後一年內」身故,且死亡原因在加保期間就已發生者,可由支出殯葬費者申請「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另外,若過世者在98年以前有勞保年資,可以請領一次請領「遺屬津貼」,在98年以前沒有勞保年資,遺屬可以按月請領「遺屬年金」。
一、喪葬津貼
喪葬津貼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5個月;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二、遺屬津貼
遺屬津貼給付標準,以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x發給月數計算一次給付。勞保年資1年以下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勞保年資1年以上未滿2年發給20個月遺屬津貼;年資2年以上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
若是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按其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
三、遺屬年金
遺屬年金依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55%計算發給。計算後給付金額不足3,000元者直接發給3,000元。
若是因職災死亡,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計50%。
家屬死亡給付
如果遺屬本身有參加勞保,也可以選擇請領「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
給付標準按其家屬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年滿12歲子女死亡時,發給2.5個月;未滿12歲子女死亡時,發給1.5個月。
不過要注意,同一親人過世「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和「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只能擇一、擇優請領。請領前最好比較試算後再提出申請。
跨機關通報免奔波
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登記時,可一併跨機關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果前往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者,也是要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人,需要一併攜帶「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
辦妥死亡登記後,告知戶政機關人員,欲辦理「跨機關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交付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予戶政人員登打,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就可以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
勞保局指出,已經透過一站式便民服務跨機關通報申請,就不用再另外填寫書面申請文件寄送到勞保局,可以剩下奔波機關辦事的舟車勞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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