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保險局統計,全台有212萬名機車騎士未按規定投保強制險,要是在路上攔檢被發現,將被開罰最高3,000元罰鍰。金管會提醒騎士,必須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維持契約不中斷,以維護自身權益。除強制險外,騎士上路仍有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意外險等保障極須補齊。
保險局表示,駕駛應依法投保強制險,在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可在法規規定的給付範圍內,將賠償責任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減輕自身經濟負擔。法定強制險保額為每一人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合計最高220萬元。
據統計,全台有212萬人、約15%的機車未確實投保強制險。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以罰鍰,機車未保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若未投保強制險還肇事,公路監理機關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到駕駛依規定投保強制險才會發還。
保險局指出,汽車加上機車去年投保強制險,實際賠償人次為41.1萬人,賠償金額高達138.9億元。機車強制險普通輕型機車的年保費約424元、重型機車約為658元,保費並不高,若未依規定投保,鉅額賠償將由騎士自行承擔、被攔檢到還會被開罰,得不償失。
為提升機車投保率,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為利保險公司正確寄送續保通知,民眾如有住所、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
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1~4月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件數為11萬9,238件,平均一個月就有3萬件交通事故、一天會發生1千起。其中有648人因此喪命、15萬9,512人受傷。
騎乘機車者更容易造成死傷事故,且交通事故來得猝不及防,也是意外死亡當中的第一位,對於時常穿梭於車陣當中的民眾,更需要好好規劃保障。強制險是提供基本保障,且僅保障事故對方的身體損傷,金管會也建議民眾可衡量自身需求,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超額責任保險,以移轉汽車所可能產生的責任風險。
另一方面,個人也可以自己做好意外險、壽險或是失能長照險規劃,若發生事故時受傷、失能或身故,也不必煩惱自己的醫藥照護費沒有著落,更不用擔心家人會有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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