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三星Galaxy Note 7手機在全球發生多起自燃爆炸事件,短時間內三星從要求消費者更換新機到宣布全面停產,美國、新加坡等國際航空公司相繼宣布全面禁止運輸Note 7,美國及台灣相繼提起消費者集體訴訟,向三星集團爭取補償消費者的相關損失。
各位保險業務夥伴,從三星Galaxy Note 7手機發生連環爆事件,到消費者的集體求償,連想到的就是產品責任險,任何大型企業對其生產的產品大都會事先規劃產品責任險,因產品之缺陷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致消費者身體的傷害或財物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對於每一個人身體傷害/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保險期間內之累積賠償金額等都有最高賠償限額的規範,而且因發生產品意外,被保險人被起訴或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對於訴訟費用及必要開支,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但對於刑事訴訟所生之一切費用或對於收回、替換、清除、修理產品等費用除外不保(賠),提醒!三星若故意違反製作手機的正常程序,保險公司是不負賠償責任的。
通常像三星等國際大型企業,都會事先個別客製化專屬(如:賠償限額高些)的產品責任險,一方面轉嫁不可預期的產品意外風險(如:此次手機自燃爆炸事件),另一方面可以讓消費者使用產品時安心,同時產品責任險的額外附加價值,是可以強化企業的社會形象及避免企業經營陷入破產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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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Note 7手機在全球發生自燃事件,媒體報導美國有 3名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消基會表示,台灣的法制與美國不同,集結消費者申訴意見與台灣三星協調,團體訴訟並非最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