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2018年間台中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牙醫診所命案,兇手持刀闖入砍傷1名醫師與2名護理師,造成1死2重傷,遭法院因「罹患精神疾病」判決無期徒刑而非死刑,此外,當死者遺孀向兇手求償時,法院因其已繼承遺產與領取保險金,判決兇手免賠扶養費。
兇嫌賴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因與妹妹長期蓄怨,多次至妹妹任職的牙醫診所尋見未果、心生不滿。賴男某日在包包預藏瑞士刀,再次至牙醫診所詢問妹妹下落,卻因櫃台的羅姓護理師協助隱瞞妹妹去處,憤而持刀砍傷羅姓護理師,後又接連砍殺前至櫃台查看的翁姓護理師、王姓醫師。王姓醫師搶救後不幸離世,2名護理師雖撿回一命,卻受重傷後遺症與精神疾病纏身。
這起刑案除事件本身駭人聽聞,受到大眾關注之外,連判決結果也有不少爭議。刑事部分,檢方向法院求處賴男死刑,但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以賴男罹患精神疾病為由,判決無期徒刑,本案上訴至第三審,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王醫師遺孀鄒女求償37萬多元喪葬費、547萬元扶養費、680萬元精神慰撫金;王醫師的2個兒子與父親各提出200萬元撫慰金,合計1,865萬多元。
不過,法官卻認為,鄒女繼承王醫師遺產373萬多元、領得保險金446萬多元,「難以認定這些財產不能維持生活」,最終判決賴男僅須賠償鄒女227萬多元、2名兒子各160萬元、王醫師父親110萬元,共計657萬元。
法官判決遭鄒女的委任律師徐承蔭質疑,因遺孀取得死者遺產與保險金就認為可以維持生活,不能請求扶養費,是將賠償請求倒果為因。他於臉書直言,「這在邏輯上和認知上,是『矛盾』且說不通的!換言之,無異暗示人民若欲殺人時,是不是鼓勵選擇殺害有錢人為划算?」。
除此之外,徐承蔭表示,鄒女罹癌必須每周治療,遺產大多須要用於龐大的醫療開支,鄒女深知失去家庭經濟支柱,生活竭盡檢樸,若日後遺產用盡、無法持續支援醫療與生活時,「應否歸責國家司法致犯罪被害人於死境」,而此時無期徒刑的兇手,可能已經服刑期滿正在開始新的人生,更因此質疑國家司法正義的平等。
徐承蔭指出,本案受到社會大眾密切關注,形成的法院判決日後也可能會有一定影響力,為了讓司法形成正確且合乎人民法感情的判決見解,且實踐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將研議減縮扶養費請求金額,並協助集資事宜,代為籌措繳納鄒女上訴的裁判費,希望二審法院能形成正確的判決,也讓人民知道公平正義之所在,他更強調「這個判決不是遺孀鄒女士的判決,是國家司法該還給人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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