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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保單不解約 壽險續年佣金方案初拍定
新保單第二年仍持續繳費或沒有解約,是否仍應發放銷售佣金?金管會原本研議「續年度佣金不得為零」的方案,但在與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等擁有大型業務部隊公司討論後,業者都反應此方案恐要與業務員全面換約、孤兒保單無人要接手、影響保單訂價等,因此金管會決定暫不調整。
壽險保單多為長年期契約,壽險公司會講究13個月及25個月定著率,即保戶前二年不解約,保單才算真正對壽險公司有效益。而業務員行銷保單的佣獎經過近年的改革,亦不鼓勵一次在第一年就發完,或第一年發極高比率的佣酬,所以會有續年度視保單是否繼續有效,再發放的續年度獎酬。
但保單從第二年之後的獎酬,到底算是「續期佣金」還是「服務津貼」,此問題已討論多時,大型壽險公司都支持第二年之後應該是「服務津貼」,業務員繼續服務客戶才能領到第二年的津貼,若中途就離職,就無法再領到保單的續期獎酬,以鼓勵業務員繼續留任。
其次是壽險公司主張續年度是服務津貼,則原業務員離職,保單才有人願意接手服務,否則會成為孤兒保單。
但在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不斷反應下,金管會今年再度提出「續年度佣金不得為零」的改革方案,並與壽險公會等商議是否可行。
大型壽險公司紛紛表示,若續年度佣金不得為零,給付比例很難訂,恐造成不同通路的不當比較,同時業務員的契約都要重簽,重新定義保單第二年的收入,影響非常大,因此建議續年度佣金得以為零。
金管會初步研議後,決定暫時不動,先與工會等商討看看。但據了解,此案是南山人壽業務員影響較大,訴求其最早是拿續期服務津貼,2016年才改續期業務獎金,2021年7月才又改回續年度服務津貼,將影響第二年收入是否隨離職「可攜式」,因此金管會仍是希望南山人壽先與其業務員多溝通。
(工商時報/文:彭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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