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央行今(23)日舉行第三季理監事會議,針對房市管制再祭新規範,考量自然人持有2戶購屋貸款人數持續增加,加上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區,祭出「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手段,另針對購地貸款、土地抵押貸款也做出更嚴格限制。
央行指出,為落實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上(2020)年12月8日、本(2021)年3月19日,兩度修正施行「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目前受限貸款的成數下降,但銀行不動產貸款增幅仍大,為避免過多信用資源流向不動產市場,有必要採取預防性措施,進一步控管相關授信風險。
央行於今日第三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明(24)日起實施。主要修正重點有三:
1. 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特定地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
2. 調降購地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
3. 調降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為5成,並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的「一定期間」為1年。
央行說明,自然人持有2戶購屋貸款者續增,且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區;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無寬限期,有助降低借款人過度運用財務槓桿,並強化銀行授信風險控管。
此外,近月銀行建築貸款年增率仍高,主因購地貸款大增;因此將購地貸款成數上限由6.5成降為6成(保留1成動工後撥款),有助抑制購地貸款過度擴張。
配合購地貸款未動工興建的貸款成數上限下調,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成數上限由5.5成降為5成;另除外條款的「一定期間」採一致性標準為1年,有助加速借款人辦理工業區閒置土地的興建開發。
央行表示,未來將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發展及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情形,並檢視規範措施執行成效,適時滾動檢討調整管制措施,健全銀行業務,並促進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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