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一名曾於農會擔任理事的林姓婦人因負債累累,竟將腦筋動到表弟身上,看準表弟手術後行動不便易生事故,便計畫殺人詐保,所幸整起事故被警方發現疑點重重,使她惡行曝了光,一審判處林婦9年重刑。
兇嫌林婦是受害者何男的表姊,因曾任農會理事,對保險業務有相當瞭解。林婦因積欠他人債務、財務狀況不佳,於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間,以何男名義投保壽險及意外險。
2020年4、5月間,林婦因得知何男腦部有血塊須手術治療,且將接受手術,出院後行走需仰賴助行器,反應較常人遲鈍,若單獨於戶外行走發生車禍的可能性極大,不易令人起故意殺人的懷疑,認為此時是施行殺人詐領保險金計畫的最佳時機。
林婦找了另兩名男子(彭男、陳男)共同施行殺人詐保計畫,並承諾給予100萬元報酬,彭男、陳男兩人因積欠債務,為獲取保險金解決債務,同意參與犯罪計畫。
林婦在何男出院返家隔日,便利用何男信任,以農會承辦人員將與其聯繫辦理農會補助為由,安排彭男佯裝成農會人員與其見面,要求何男出門等侯領取補助金。
何男不疑有他,持助行器步出居處等侯,陳男見機遂駕駛車輛3度撞擊何男,據判決書記載,陳男第1次撞擊因角度不對,放棄重來;第2次因對向有來車,怕遭人發現故放棄重來;第3次於確認對向均無來車,即加速衝撞何男後逃逸。手法相當無情兇殘。
車禍致何男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出血,意識不清,所幸經送醫救治後撿回一命,雖恢復意識,但仍需全日他人照顧。
林婦、彭男與陳男在事發之後,為避免遭人懷疑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尚未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金理賠。警方調閱何男車禍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有異,在林婦、彭男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存摺、保費繳費單、何男診斷證明書、用來佯裝農會人員的手機等多項證物,循線查獲始知上情。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偵查後起訴。
一審法院判決,林婦共同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9年;彭男、陳男共同犯殺人未遂罪,且為累犯,各處有期徒刑7年,未扣案犯罪所得33萬元全數沒收。本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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