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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理專A錢還有案待罰
抑制歪風的「理專十誡」上路後,理專A錢案雖銳減,但銀行局7日透露:今年還有案待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7日公布理專十誡實施成效,並公布近三年理專A錢案開罰狀況,銀行局統計理專A錢裁罰案從三年前的八件銳減到2021年的一件,但他表示,目前還有相關案件請銀行陳述中,由於銀行法129條第7款的罰度從1千萬元拉高到5千萬元,若理專A錢情節嚴重且發生在新法實施之後,罰鍰金額將拉高。
銀行局統計,近三年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被裁罰的包括2019年有八件、裁罰金額5,100萬元;2020年有六件,裁罰金額7,200萬元;2021年至今僅一件、裁罰金額3千萬元。林志吉指出,2020年的六件、今年的一件裁罰都是依新法裁罰。
林志吉指出,金管會在2019年6月14日備查本內控作業原則,並請各銀行應於六個月內調整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各銀行在該年12月調整完成後就開始落實執行。為檢覈銀行落實內部控制防弊功能之執行情形,已要求各銀行稽核單位在2021年第一季進行查核,並將查核結果於2021年第二季前函報金管會。
林志吉指出,金管會經彙整分析各銀行查核報告,各銀行總體上已參照本內控作業原則訂定及執行相關控管措施。但在執行面仍有落實度或執行上欠妥的情形,例如:一、部分分行辦理理財專員與客戶往來情形查核之抽查比例過低;二、未落實辦理行員外訪交易文件登載作業;三、未落實電話照會之確認作業或抽查機制;四、追蹤作業未妥善留存查核軌跡等。
林志吉表示,此次共有35家本國銀行、三家外銀在台分行回報,若缺失樣態有十家以上回報,就會列為常見缺失樣態,其中,「未落實辦理行員外訪交易文件登載作業、未落實電話照會之確認作業或抽查機制」最多理專常犯,有23家無落實未落實辦理行員外訪交易文件登載作業,或電話照會確認不夠有深度,確認電話也不多,另外「部分分行辦理理財專員與客戶往來情形查核之抽查比例過低」則是11家銀行常見。
林志吉表示,缺失態樣不僅這四項,還有許多像是理專輪調休假制度可再強化、未經客戶授權就幫客戶存提款、不當取得客戶網銀帳密代客交易等,都已要求銀行要針對相關缺失實施相關措施,未來效果可預期。
林志吉指出,理專A錢案件來源不只是民眾陳情,也有銀行自行發現、檢查局檢查出,目前銀行局內還有案子進行審查,金檢業務檢查報告也有提出意見,但情節是否重大到須裁罰,目前還在進行中,正請銀行陳述意見、進行行政流程。
(工商時報/文:魏喬怡、彭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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