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黃姓醫師以盜刷健保卡、虛報診察費等方式詐領健保費用,民國99年起至110年7月31日止,詐領共1億174萬餘元健保費,為了隱匿不法所得,還將錢全都拿去買保險,累計保單價值將近1.4億元。
嘉義地方檢察署指出,今(110)年8月間查獲黃姓醫師犯行,他明知37名病患與居家訪視規範不符,或是並未進行居家訪視,卻以未符合規定的相關資料,向健保署虛報居家訪視費用。還利用兒子名義,在110年1月1日起至同年7月31日間,不實申報1,709名病患看診的診察費。
此外,黃姓醫師申報3,277名慢性病患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卻沒實際開立處方箋並交給病患,以此方式虛報病患每3個月的第1個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診察費逾千萬元。
且他明知慢性病患第2次(或第3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只能申報藥事費用,無法再申報診察費,又盜刷9,240名慢性病患者的健保卡,同日掛號兩次、二刷健保卡,其中一次免掛號費、其中一次挪日期。
黃姓醫師還利用與壽險公司合作的健檢機會,重複為健檢病患刷卡虛報健保費用,或以其他疾病、症狀虛報健保費用,共計虛報醫療費用達3,328萬7,022元;更冒用藥師名義擅自調劑藥品,以藥師名義虛報調劑的藥事費用計5,069萬3,569元。
黃姓醫師利用上述方式,詐領健保點數合計逾1億265萬點,致健保署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而給付共計1億174萬4,449元健保費用。
黃姓醫師詐領健保費用後,為隱匿詐欺犯罪所得,還利用本人及親屬名義購買大量金融保險,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並以之為洗錢,迄110年7月31日止保單價金高達1億3,849萬餘元。
檢方指出,黃姓醫師詐騙期間長達十餘年,詐得逾1億元鉅額費用,對於健保財政健全造成嚴重傷害,雖坦承犯行,但擁有巨額財產竟未與健保署達成和解,返還其詐得款項,依詐欺取財、偽造署押、洗錢防制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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