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央行指出,自去(2020)年12月以來,三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實施迄今,已有助銀行降低授信風險,但近期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仍高,為強化管理銀行信用資源,避免流供囤房、囤地,第四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明(17)日起實施。主要修正重點有四大項目:
1. 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3戶(含)以上購屋貸款的最高成數一律降為4成。
2. 購地貸款最高成數降為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要求借款人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
3. 餘屋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
4. 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
▲ 本次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修正一覽表。(圖/翻攝自中央銀行)
央行理事會認為,2020年12月以來,央行所採行控管不動產貸款風險措施,已積極落實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但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仍有賴上述方案的相關政策共同推動執行。
鑒於國人購屋貸款負擔率(每月房貸還款額占家庭月可支配所得比率)平均逾三成,央行呼籲借款人宜留意貸款寬限期屆滿後還款負擔增加,以及未來利率變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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