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新聞觀點 > 時事 > 熱門話題

政策消息

業務必讀

2021/12/24

海內外贈與都跑不掉!贈子70萬美元買海外不動產 慘遭連補帶罰損失翻倍

無論是用國內資產還是用國外資產贈與,都需要依法申報贈與稅。(圖/shutterstock)
瀏覽數:4205

文/李瑞瑾

不少富爸爸富媽媽會資助在國外唸書或就業的子女在當地購置不動產,因購置的不動產在國外,容易誤以為不須課徵贈與稅或國稅局不會調查,以致漏報贈與稅。但無論是用國內資產還是用國外資產贈與,都需要依法申報,以免被國稅局連補帶罰

南區國稅局查核一位民眾的結購大額外匯案件,蒐集資料後發現,民眾將70萬美元(約新台幣近1,950萬元)轉匯至兒子設於國外的銀行帳戶,因金額龐大,研判不是支付子女生活費、教育費或醫藥費等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使用。

經深入追查,國稅局發現民眾的匯款用途是供孩子在國外購置不動產,因他並未申報繳納贈與稅,要求補稅並加處罰鍰360餘萬元。 

 

國稅局表示,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是採「屬人」兼「屬地」主義。經常居住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不管是贈與境內或境外的財產,都應依法申報繳納贈與稅。

此外,經常居住境內的非中華民國國民,境內的財產贈與也要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以本案作說明,該位民眾是經常居住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其贈與兒子的資金雖然是供海外置產使用,但該資金來自境內財產,屬贈與稅課徵對象;另外,如果他是將自己存在海外戶頭的資金贈與給在當地唸書子女,屬於利用境外財產進行贈與,同樣也要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上述贈與行為,應儘速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罰,否則不僅要補繳漏稅,還得被處以罰鍰。

《延伸閱讀》

純網保最快2023年開業 保險局長揭2原因:對業務員衝擊不大

救命錢來了!勞保紓困貸款12/30開辦 申請「只有16天」各項細節一次看

儲蓄險好燒!24歲小資男「看上2優勢」想投保:輕鬆準備退休

更方便!遺產稅額試算服務明年上路 留意「5大情況」仍須自行申報

強制住宅投保火災責任險 金管會三點回應了!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5.00
癌症化放療引發併發症!癌症險該不該賠?法院這樣判! 利變型保險是甚麼?一文掌握投保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