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投保保險時遇到部分體況遭除外不賠,或是被加費承保,是否應該要繼續規劃下去呢?這可能是許多人在投保碰壁時會有的疑惑,但其實補齊保障還是比什麼都重要,千萬別「因小失大」!
一名32歲女性在PTT保險版網友向求救,她透露自己曾在3年前開刀處理巧克力囊腫,同年到醫院進行乳房外科檢查,被發現胸部有乳房纖維囊腫。之後每年會固定到醫院追蹤,「巧克力囊腫未復發,抽血檢查數值正常;乳房纖維囊腫大小也不需要開刀處理」。
原PO指出,規劃保險時被告知卵巢與纖維囊腫都可能會被除外理賠,讓她感覺「上半身跟下半身都被除外了…」,詢問網友自己是否適合投保醫療險,還是應該只做意外保障,其他風險就靠投資等其他理財工具補上比較好。
網友一面倒認為原PO應照樣投保,不要為了2項除外理賠條件就忽略其他大大小小的疾病風險,留言指出,「疾病百百種,重點只擺在這兩項能否理賠是不是疏忽了?」、「產生醫療行為的原因百百種,規劃好的醫療險當然很有用」、「除外也沒關係 還有很多疾病可理賠」。
此外,更有網友替原PO分析,她應該要在意花費更高的失能、失智、免疫性疾病、心臟肝臟、腸胃等等問題,醫療險未來還能在許多地方派上用場,不應與其他理財工具相提並論。
另一方面,也有網友提醒「乳房纖維囊腫不是疾病」,被視為乳房組織的一部分。本站日前報導《乳房纖維囊腫「非疾病」 投保後確診乳癌保險要賠》,一名婦人在健康檢查時發現有乳房纖維囊腫,投保重大傷病險後1年遭確診為乳癌,被保險公司以「帶病投保」為由拒賠。
這起判例指出,法院函詢2家醫院,醫院回覆指出,纖維囊腫在醫學上是常見的臨床發現,為良性問題,不會將其視為疾病,且不必然會變為乳癌;婦人投保時只被檢查出有纖維囊腫,而非乳癌病灶,法院最終判決婦人非帶病投保,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可見纖維囊腫在醫學上確非疾病,當因此發生理賠爭議,保險公司也不得以帶病投保為由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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