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郭國文、賴士葆及林楚茵等今在財委會上,指出近期防疫險三大爭議,一、富邦防疫險4月20日續保喊卡,最後僅承接業務員和信用卡續保件,保代通路進件卻排除,違反公平待客,二、有些保戶來不及「意思表示」就不能續保,三是隔離結束了,才收到隔離書該怎麼理賠?
保險局長施瓊華說,富邦爭議是通知不續保的程序有瑕疵,目前業務員已跟客戶允諾、及刷卡續保件,富邦都已做處理了,其他保代通路部分,還會持續做溝通。
她說,富邦4月20日之前是因為有人繳錢了,收件是舊保單,但因保單條件改變了,之後是依新改版做自動續保,這部分就沒有問題。
至於居家隔離理賠,她說,是以是否有居隔事實,透過匡列且有居隔通知書做理賠依據,不會因為以前14天、現在三天就不受理,雖然每縣市不同,只要是被匡列,不管隔離書何時拿到,都會理賠。
財委會今審「強制車險」修正草案,立委依舊聚焦防疫險爭議,包括停賣、續保等爭議。
施瓊華說,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理賠,一定依照契約條款辦理,賣出去保單怎麼寫、就怎麼陪,不應該有其他解釋。
她說,續保問題是因為產險防疫險是「一年期不保證續保」,因為產險都賣短年期,對保費計算和再保,都是短期因應變化會每年調整內容,根據風險承擔量能做調整。
二是自動續保爭議,一種是原條件不變下同意續保,二是條款有限制,若契約改變要改版,一年到期續保終止後,會再問客戶續保是否同意依照新改版續保。
但這次疫情變化太快,有些業者三月發續保通知,但四月初疫情改變,導致在續保時,各公司才會跟客戶說,要做商品改版。
她說,因這次是輕症和無症狀多,風險對稱性已和過去不同,醫療不會有損害填補,因此不適任商品下架,改重症為主做理賠。
富邦產案件,是4月15~18日通知客戶說,4月20日若是採現金續保可以收,不然就改版新商品,主要是最近疫情變化快,保單進件量大,富邦產改變時間很短。
其次,富邦產生的爭議是,有一些續保件,通知不續保時候,有些程序上瑕疵,業務員或通路已經跟客戶說了,和客戶承諾了,會針對個案做妥善處哩,昨天富邦業務員做處理了 其他通路部分後續會做溝通,溝通後做處理。
根據富邦產聲明,對4月20日之前交付的信用卡續保單、及業務承諾的5月續保件,將全部受理。
三是,商品下架問題:主要是因為過去商品和現在風險不同,保險公司必須針對產生損害的部分做調整,不然就是產生當初住院時後要填補,現在不需要了卻還是理賠,保險公司應該把承保量能,放在有需要的人身上,才做此調整,未來調整後會出新商品。
四是,隔理部分,以是否有居隔事實做理賠,透過匡列且有居隔通知書做理賠依據,不會因為以前14天現在三天就不受理,雖然每縣市不同,只要是被匡列,不管隔離書何時拿到,都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