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息效應下多家壽險紛紛調高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引起金管會關注,保險局發現13家壽險公司在調高宣告利率上將未來升息預期、同業調幅納入考量,違反「宣告利率平穩機制」。金管會保險局今勒令停售20張利變保單,其中元大人壽、富邦人壽各被停售3張最多,但保險局強調,保戶若已投保的保單,權益不受影響。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近期發現壽險公司利變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上,有將同業競爭、市場預期的利率趨勢,作為宣告利率考量因素,也發現宣告利率公式參數設定不具體,對13家壽險公司、20張利變保單處以停售,其中1張保單是之前台新人壽已被金管會要求停售的,另1張是全球人壽自己停售,並對12位商品簽署人員予以記點處分。
被發現宣告利率缺失且被命令停售利變保單的13家壽險,包含元大人壽、友邦人壽、中國人壽、台新人壽(之前已停售1張,這次是對簽署人員記點)、台壽人壽、全球人壽、宏泰人壽、南山人壽、第一金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其中,元大人壽、富邦人壽被停售3張最多,中國人壽、台灣人壽、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則各自被停售2張。
對保戶來說,有投保到被停售的利變型保單,是否會有影響?張玉煇表示,已經投保的有效契約,保戶是沒有影響的,雖然商品已停售,但有效契約保單未來還是會有宣告利率的宣告。
張玉煇指出,壽險公司推出相關商品,不能再犯同樣錯誤,保險局也會繼續抽查,若壽險公司再犯,會考量情節,不排除重罰。
金管會強調,這次對13家壽險公司裁罰,目的不是為阻止業者調升宣告利率,而是期望透過裁罰,提醒業者應記取經驗與教訓,知悉自身違規行為對公司財務與消費者權益影響,並確實改善,建立穩健的宣告利率政策。
金管會也提醒保戶,各保險公司宣告利率雖有高低差異,但消費者購買時不宜僅以宣告利率高低作為唯一考量,利變保單雖具有宣告利率機制,但因其為長期契約,若保戶欲提前辦理解約,保險公司仍會收取解約費用,保戶可能因提前解約而導致無法拿回所繳保險費之全部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