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行可望恢復常態,保險業的新海外突發疾病險亦將重新推出,金管會已核備產險及壽險公會參考條款及配套措施,確定9月1日生效,未來投保海外旅平險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附約,將不包括法定傳染病,亦即海外染疫住院或急診、門診等費用,大部分保單將不理賠。
保險局要求保險公司若將法定傳染病排除不保,必須在費率上亦要適度反映不理賠的保險成本,亦即要適度減費;但不排除仍是有公司繼續承保法定傳染病,且費率也沒有調整,即可在保單名稱前加上「新、真、好、超」等字眼,供保戶等辨識。
先前保險公司因防疫險、疫苗險及染疫居家照護等同住院等「慘賠」,擔心國境開放後,國人出國觀光等,因各國防疫政策不同,染疫後理賠風險難估,所以紛紛停售海外突發疾病附約及海外旅行不便險等,現在確定相關條款後,未來新保單將陸續上架,以因應國人要出國投保的需求。
新的參考條款除了法定傳染病將排除,不在承保理賠範圍外,並重新界定相關條款定義,如海外突發疾病是指在台澎金馬以外地點,被保險需要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才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的疾病,且保單生效前一定日期(如180天內)未曾接受過該疾病診療者,即不能帶病投保,且必須是突發須治療者才算。
同時理賠範圍將包括門診、急診、住院等相關費用,所以增列當地「診所」,亦在理賠範圍;相關住院費用包括病房費、管灌飲食以外的膳食費、護理費、醫生指示用藥、輸血外,還有診療費、檢驗費、治療材料費及醫療品材使用費。
參考條款除了明列除外責任及不保活動造成的疾病不理賠,也增訂以獲得海外醫療為目的之出國治療行為,亦不在海外突發疾病險理賠範圍內;原本條款中因海外意外事故造成要裝設義齒、義肢、助聽器等,可實支實付理賠,因檢視後認為意外不算突發疾病,也從條款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