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周末再開出三張罰單,中信銀行保代業務,客戶申請房貸後投保,以信用卡扣款,再以貸款還信用卡款,業務人員都是同一人未交待資金來源,且中信銀是再犯,被開罰120萬元;國泰人壽則是資訊系統建置「主管推薦」設計不良,未適當控管,可能出現業務員勸誘客戶解舊約投保新保單,罰60萬元。
富邦人壽則是對客訴事件未充分瞭解,就依銀行通路與客戶談妥的和解方案,以融通方式辦理契撤,不利銀行通路控管,且投資型保單問卷了解客戶風險屬性的設計欠妥,也被罰60萬元。
三家公司共被罰240萬元,是10月保險局第一批罰單,多是金檢結果開罰。
中信銀是同一業務員辦理客戶房貸、投保保單,但沒有在保費來源上勾選投保前三個月有新申請貸款或保單解約,中信銀在2019年9月16日因未落實業務員報告被罰後,再次犯類似疏失,保險局要求中信銀限期一個月研議及強化保險費資金來源的檢核機制,併處罰鍰120萬元。
國壽則是資訊系統有「主管推薦」的功能,但設計不良,主管可以從系統查到已投保的保戶全名,推薦特定保單,且登錄權限沒有控管,出現業務員查詢時可看見客戶全名,增加業務員勸誘客戶解舊保單投保新保單的可能,開罰60萬元,系統設計不良部分一個月內要改正。
富壽則是因與銀行通路合作部分,出現客訴未詳細瞭解原因,就依銀行與客戶談定的方案,讓客戶契約撤銷,且在了解客戶風險屬性的問卷上,積極型比例偏高,問卷分數配置及問題設計欠妥,被罰60萬元及二項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