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今表示,產險公會有反映,有網路電商平台在販售快篩「陽性」試劑,供買家拿去向公司請假或詐領防疫險保險金等。金管會今宣布,與產險公會共同成立防疫險防範詐欺專案小組,有具體事證就轉給檢調,產險公會也會提供保戶資料供檢調比對,不法民眾詐領保險金,依照刑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險局表示,產險公會有反映,有網路電商平台販售快篩陽性試劑,甚至有民眾索要他人的快篩陽性試劑,用來向公司請假或申請保險金,快篩陽性確診如遭濫用,將引發道德危險。民眾持有造假的快篩陽性證明作為確診依據,並據以申請理賠,及提供自己檢體供他人使用,都涉及刑法詐欺罪嫌,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保險局表示,保險局與產險公會今成立防疫險防範詐欺專案小組,並由產險公會設立受理檢舉專線及電子信箱(電話:0800-221-78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果遇有可疑個案,將協請檢調機關進行偵辦,以遏止快篩陽性證明造假問題。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目前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是由醫師做檢測,但有收到檢舉,網路上有人在販售快篩陽性試劑,產險業者也有提出事證,第一時間就有跟檢調聯繫,若販售快篩陽性試劑給他人申請理賠,買家與賣家都有詐欺的問題。
林志憲指出,專案小組是由保險局、產險公會組成,會上網搜尋是否有人在賣,若有具體事證,第一時間就會將資料移送到檢調,檢調會去查賣家賣給哪些人,產險公會也會提供申請理賠的資料供檢調比對。依照刑法,詐欺取財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指揮中心昨公布,在網路兜售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為違法行為,除可能成立詐欺取財或詐欺取財的教唆犯外,也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