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誤以為「信託」是有錢人的專利,但其實善用信託節稅省很大。信託公會舉例,善用「預開型他益信託」加上每年贈與子女的免稅額,透過分年贈與的方式來規劃,就能達「財富傳承」的功能。
在信託架構中有三個角色,就是「拿出信託資產的人」(委託人)、「管理信託資產的人」(受託人)及「受領信託資產利益的人」(受益人)。如果受領信託資產利益的人(受益人),跟拿出信託資產的人(委託人)不是同一人,就是「他益信託」,此時交付信託的財產就屬於委託人贈與給受益人的財產,所以辦理信託時,需要繳納贈與稅。他益信託主要對委託人課贈與稅,而課徵贈與稅的時間點就在信託成立之時。
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
信託業者指出,目前許多銀行都提供多種資產傳承或照顧遺族的信託,由於每年贈與稅的(每位贈與人)免稅額度僅有244萬元,委託人必須逐年將244萬元存入信託專戶,始得免稅。
因此,信託業者建議,父母如果想要成立一個976萬元的預開型他益信託來照顧子女,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透過分年贈與的方式來規劃。例如父與母於當年底及隔年初各自贈與244萬元來存入信託專戶,此規劃方式可免除繳納贈與稅,又因為是成立預開型的信託契約,故在信託啟動收益分配前,無須支付信託管理費。
信託提供五大功能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強調,信託可以提供「資產保全」、「專款專用」、「生活費用給付」、「退休安養」及「財富傳承」等諸多功能,並不是有錢才能做信託,信託亦非有錢人的專利,不少長輩擔心辛苦工作大半輩子所存的儲蓄及退休金被騙,或自己日後失能失智不會管理,成立信託就是一項有保障的規劃,用信託來保障自己與照顧家人,也可以化解身後子女爭產的困擾,為努力而來的財產加上一道安全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