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希望壽險公司改善類全委保單受託機構選任標準過於寬鬆的現象,壽險業者同意比照四大基金遴選標準,未來投信投顧公司想代操壽險公司保單,管理的資產不得少於新台幣100億元或其母公司管理的資產不得少於等值50億美元。
壽險公司挑選類全委保單代操夥伴的標準,規定在「人身保險業辦理專設帳簿資產全權委託自律規範」第3條,目前規定為,該家投信或投顧公司管理的基金及全權委託資產不得少於10億元,且最近一年不能有違反相關法令而受主管機關處分之情事。
上述類全委自律規範正在修正檢討當中,最新出爐的壽險公會版本,壽險業者全都同意,比照四大基金遴選委外代操機構的標準,把投信或投顧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門檻「九倍增」,對於身家清白的要求也從最近一年拉長為最近二年。
考量此舉將衝擊不少投顧公司,目前取得全委代操資格的18家投顧公司,將只有霸菱投顧合格,因而壽險業者建議增訂,投信投顧母公司管理資產達到50億美元以上,也在合規之林。
此舉連帶讓身為國泰人壽子公司的國泰投顧,成為霸菱投顧之外,唯一可繼續替壽險業代操類全委保單的投顧業者,其餘如富蘭克林投顧、統一投顧、宏遠投顧、全球投顧,及街口投信等有過類全委保單代操經驗的投信投顧業者未來只能「望單興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