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拆壽險業流動性潛在危機。金管會昨(23)日宣布,放寬壽險業可拿債券附條件交易的券種,讓業者可先拿到一筆資金供調度,新增三大項,一、國內公司債、金融債、國際板債,新增開放可做附賣回交易(RS),二、海外公司債、金融債、美國三房RMBS可做債券RP、RS的雙向附條件交易,三、台幣商業本票也可做雙向附條件交易。
金管會規定,債券附條件交易,台、外幣債各以保險業可運用資金2%、及國外投資額度2%為限,據估算共約8,775億元交易空間,讓業者可先拿到一筆資金供調度,以緩業者「缺現金」壓力,3月底前上路。
此政策有兩大效益,一、因應業者因海外投資需支付避險保證金的短期資金調度需求,緩解因保費入不敷出的流動性壓力,二、避免因缺錢得賣股賣債,有利台股穩定,壽險業、台股同享利多。
依現行規定,壽險業只能拿國內外公債、及國外國庫券做債券附買回(RP)、和附賣回(RS)雙向交易,但壽險業手上最大宗的國內公司債、金融債、國際板債卻只能做「附買回(RP)」,並未雙向開放,而國外公司債、金融債更是未納入附條件的交易標的內。
壽險業手頭緊,急需做「附賣回交易(RS)」。附賣回交易是指壽險業拿手上債券賣給資金提供者(如銀行)雙方並約定到期時、再由壽險業買回債券,此舉可讓壽險業先拿到一筆現金供調度,緩解現金流壓力。
壽險公會向金管會建議後,金管會昨宣布,國內公司債、金融債,及國際板債,新增開放可做附賣回交易(RS),海外公司債、金融債、美國三房RMBS,及台幣商業本票都可做債券RP、RS的雙向附條件交易。
為控管風險,除台、外幣債券附條件交易設限外,另外保險局也對RS交易計入投資限額。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主因RS是屬短期融資概念,因此RS有兩道限制,一是計入債券附條件額度,二是設投資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