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高盛攜手推出Apple Card用戶專屬、年息4.15%的儲蓄帳戶,更准許刷Apple Card賺取最高3%的現金回饋,可轉存入該帳戶,等於刷卡回饋轉存款,此商業模式在台可行嗎?銀行局長莊琇媛昨(19)日直言,若是刷卡轉存款,在台不可行。
莊琇媛說,信用卡是一個支付工具,不是一個把刷卡點數變成利息的概念。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坦言,Apple Card的高息儲蓄帳戶若想在台落地,勢必得遵守台灣《銀行法》規定,不論是科技業或金融業,只要行為相同、風險就是相同的,自然就需要受同樣的規則去處理。
莊琇媛說,若Apple Card以後要引入台灣,要看如何引進,首先Apple在台灣不知道是否有登記,基本上Apple Card是一個載具或雙方合發聯名卡,金管會仍是以監理銀行為主。
4月12日台新銀和街口支付聯手推出「街利存」帳戶,與Apple Card相同,也將消費與存錢整合在一個app中,民眾打開街口支付,便可連結台新Richart「街利存」帳戶扣款支付,帳戶存款可拿3%年息優惠,支付消費也拿3%回饋。
與Apple Card帳戶最大差異在於,台新Richart街利存帳戶、與街口支付的3%優惠是「各記各的帳」,而非如Apple Card帳戶與刷卡回饋合一,刷卡3%回饋可轉存進帳戶中。
莊琇媛說,蘋果和高盛合作,首先要先定義,是誰提供金融服務,若仍是由銀行提供服務,就比較沒問題。是否如媒體報導刷Apple Card卡的消費回饋就可自動存入帳戶中,仍需了解;但若在台灣刷卡的現金回饋轉入帳戶是不可行的,信用卡是一個支付工具,不是預借現金轉存款,也因預借現金需支付利息、這也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