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2887)去年6月到10月五度去函新光金(2888),提案雙方合併,但卻未獲新光金回應,據透露,台新金內部曾研擬採「非合意併購」拿下新光金,但卻遭金管會給軟釘子,最終只能先以拿下新光金經營權「改革新光」後,再做長遠打算。
據了解,金管會對台新金採非合意併購新光金,最大疑慮是「錢從哪裡來?」一旦雙方合併,將有新光人壽、台新銀及保德信人壽三個極耗資本的子公司,大股東需有極深的口袋才能支應。
依台新金提給新光金的合併意向書,指合併後、承諾將增資新光金200億元。
知情人士指出,台新金打算動用出脫彰銀持股、入袋約300億元上,其中100億元支應保德信,剩餘200億元來增資新壽,但金管會仍有疑慮。
目前金控合併案有兩種方式,一、合意併購,需由合併雙方規畫完備,再赴金管會做溝通。銀行局長莊琇媛說,若雙方是合意併購,應要一起到金管會談。
莊琇媛說,台新金這份合併意向書,事前、事後都沒有跟金管會溝通,意向書可能只是台新金單方面的想法。
二、非合意併購,依金管會規定,需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國際佈局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四大條件,且需採公開收購買股,可先拿下10%「插旗」,三年內需再買到25%,最終目標仍需達100%整併。
一般採非合意併購,都需事先赴金管會溝通,沒問題才遞件。據了解,2022年台新金已符合非合意併購的四大條件。
莊琇媛說,即便符合非合意併購的四大條件,但要在市場做非合意併購,還是要看整個併購計畫、與資金來源,不是只有吃下10%股權,還得要確保未來可以100%完成收購。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說,合併是兩方金融機構想法,金管會「保持中立」。他強調,不管雙方併購是合意或非合意,這一屆股東會選出的新董事會,很重要責任是要健全新光金和子公司經營,包括擔負起增資義務。
黃天牧昨也提點新光金兩派競逐者,需留意三大關鍵,一、對子公司健全經營責任,二、對子公司增資義務,三、子公司財業務惡化時,需協助回復正常營運。
尤其是新光人壽2026年接軌過程中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財務能力上的準備等,這些應該都是現在的股東,當要競逐新光金控制權時,要做好金控對子公司相關義務和責任的準備,這才是穩定市場秩序和金融穩定,對保戶存戶和投資人最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