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即將到來,很多生活中的風險也隨著氣溫的上升不斷的提高,例如溺水、骨折意外都是夏季水上活動經常發生的意外傷害,而食物中毒的也是夏季不得不注意的一項風險唷!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資料顯示,每年的5月到10月是都食品或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峰期,輕者可能拉個3~5天的肚子可能就痊癒了,嚴重者可能會需要住院7~10天甚至更久才能脫離險境,而這些風險所產生的損失往往超乎一般的預期。
例如近期媒體報導了一個案例,一雙姐弟倆相約去飯店吃一頓buffet(自助餐吃到飽),2人因吃了不少生蠔及海鮮餐點,第二天2人就因腹瀉、高燒被家人送急診。經糞便和血液培養後,兩人都遭沙門氏菌侵襲;弟弟因此併發性敗血症,住院10天後出院,姊姊則因本身有糖尿病史導致併發肝膿瘍,打抗生素並將膿液引流處置才能脫險,住院近3週才平安出院。
初步估計;姐弟倆住院費用的可能就超過5萬元了,而住院以外所產生的隱藏成本,可能會包含到姐弟倆工作請假所產生的工作損失,以及家人或看護的陪病成本,若出院後還需要再休養一段期間,這個家庭恐怕至少會損失10~20萬元,而這筆費用對一般家庭來說其實不算小的數目,因此如何透過意外險與醫療險來把這些無法預期的風險進行轉嫁,是現代人都必須考量的。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姐弟食物中毒的新聞案例,姐姐由於有糖尿病的病史,很可能在申請意外險理賠的時候會有爭議,因意外傷害的定義必須具備-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所造成;而姐姐的狀況很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視為疾病所造成的,所以意外險理賠很可能無法獲得理賠,她本身必須要有醫療險才能獲得理賠唷!
此外夏季常見的意外傷害當中還有幾項也是意外險不理賠的範圍
1. 中暑:因中暑被保險公司視為一種疾病,有關生病人的身體,中暑是可以知道且可以避免的,所以這類意外發生時,保險公司不理賠。
2. 攀岩、跳傘、高空彈跳等高危險活動:這類都屬較刺激、危險的活動,並非一般常態性活動,因此保險公司也不會承擔責任,所以要玩到這類遊戲時,就需要額外投保高風險運動的保險。
3. 個體食物中毒,如果今天只有一個人食物中毒,保險公司可能就會認為這是個人腸胃的問題,可是如果今天是3人或以上出現食物中毒症狀,就符合意外險所定義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事件三個要素,才可被保險公司視為意外事故。【註: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對食品中毒的定義,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者其它有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如血清型、噬菌體型)的致病原因,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但如因攝食肉毒桿菌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而引起死亡,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
不過理賠實務上也可能會有例外的處理,就是保險公司會依據食物中毒的人數去放寬認定符合「意外事故」,如 5人以上,尤其是小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一般保險公司是會認定為「意外事故」。
所以,在投保之前,民眾都該研究一下保險相關資訊,評估自己需要的保險,才能確保自己不會花太多錢,也可以得到應有的理賠,也不會花錢在不對的地方因而浪費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