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全民吹哨,金管會翻修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規定,祭出兩大誘因,一、拉高重大金融不法案件檢舉獎金,從目前400萬元增加到500萬元,二、新增金管會對違法金融業祭三項行政處分措施時,吹哨人也能拿獎金,藉此提高揭弊誘因。
金管會在2021年時才大幅增加揭弊重大金融不法案件的檢舉獎金,從4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增加了十倍,為什麼才事隔兩年,又再拉高?檢查局副局長陳在淮昨(13)日說,檢舉獎金拉高後,的確看到了很多檢舉案,顯示高獎金的確有助於揭弊。
他說,這次再度拉高揭弊重大金融不法案件的檢舉獎金到500萬元,是希望鼓勵民眾多檢舉重大案件。
據檢查局統計,今年前五月有14件檢舉案、核發獎金135萬元是至少近五年新高,又以違法投顧案件最多,光前五月檢舉案就是去年一整年的近三倍,顯示重賞下必有勇夫。
陳在淮也說,因核發獎金有時間落差,加上重大金融不法案件也可能是正在調查中、或是判刑尚未確定,光今年前五月就比過去幾年數量還多,預期全年核發獎金應會更多。
金管會昨日宣布修正「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有三大修正重點,一、屬「較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檢舉獎金每件各從400萬元和200萬元,分別提高到500萬元、250萬元。
二、新增金融業遭金管會處廢照、處人員減薪或停職、或限制資金運用等三項,吹哨人也將有獎金可拿,三、較輕微案件核發累計獎金上限200萬元。
檢舉獎金分四大類,「較重大」金融不法有兩類,一是,被檢舉人遭判刑三年以上或併科1,000萬元以上罰金,新規是每件可領500萬元;二是,被檢舉人遭判刑三年以下或併科500至1,000萬元罰金、或是該金融業被廢照,新規是每件可領250萬元獎金。
「較輕微」的金融不法檢舉獎金,雖然沒有改變,但是增列了金管會處金融業行政裁罰時,吹哨人也可領獎。
如被檢舉人遭金管會停職一年以上、或是遭金管會限制該金融業投資或資金運用範圍、命令停售保單、限制開辦保單等,吹哨人每件可拿25萬元獎金;若是被檢舉人遭停職半年或是被減薪,吹哨人每件可拿5萬元獎金。
也為了合理配置檢舉獎金,對後兩者「較輕微」的金融不法案件檢舉獎金,增列累計核發獎金上限200萬元的規定,陳在淮說,因對重大揭弊不法案提高了25%,因此對較輕微不法案、限制獎金上限,以合理配置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