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民眾分不清甲式和乙式的差別,其實兩者之間差別僅在乙式並不理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也就是所謂車輛因不明原因損壞這項目。因此,家中及上班地點若均有管理妥善的停車場,建議投保「乙式」,其保費約只有
甲式的55%,一年可節省上萬元的保費支出。
消費者應依預算、是否有車庫等個人狀況及車齡、車種等車況,選擇符合本身需求的保險,以免購買不適合的保險而增加自身的負擔。
除上述保險外,若預算許可,可再加保「乘客險」及其他附加險。超過3年車齡以上的國產車,除上述險種,車體損失險宜採「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險(丙 式)」較為划算。另外,居住低窪地區車主應考慮加保「車體損失險附加颱風洪水險」。
此外,車主除需要「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來加強強制險保額不足和彌補其欠缺的財損保障,但如果發生追撞名車或是超跑,財損變成「高額賠償」情況時,則必須要投保「超額責任險」才能負擔其損失。
「超額責任險」為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險,須先投保後始可投保,其保障範圍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相同,只是先後順序為第三人責任險不足賠付,超額才會啟動,可以賠人的傷亡也可以賠財損。不過要注意的是,摩托車由於肇事率較高,因此無法於投保時外加超額責任險的。
許多人會問新舊車價值不一,保險公司如何訂定保險金額?
其實無論車體損失險或竊盜損失險均以重置價值(重新購買同廠牌、型式新車所需支付的價值)按使用年限,每年遞減25%為計算基準,約定被保險汽車之保險金額。
而所謂重置價值係指重新購買同廠牌、型式之新車所需支付的價值。
例:
100萬元新車
1年後保險金額=100萬元 ×75% = 75萬元
2年後保險金額=75萬元 ×75% = 56萬2,500元,千進位為56萬3,000元
3年以後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