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社會保險制度,如:勞保、農保、公保、軍人保險等,都由政府依相關法令,強制適用範圍內的國人投保,因政府都有負擔某些比例的保險費且為避免重複給付,故會限制重複加(投)保的發生。
社會保險中的職域保險,就是依據國人從事職業的類別,如:農民、勞工、公務(公立學校教職員)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軍人等,強制參加所屬的社會保險,如果民眾具有雙重職業身分,如:農民,但非農忙期間,去工廠打工補貼家用,在這種情況下,會以工作時間較長者作為加入所屬職域保險的判斷依據,也就是說農民非農忙期間較短,務農時間較長,就應參加農保,依農保條例第六條,參加農保後又參加勞保,就應從農保退保,然而顧及農民農暇之時去工廠工作補貼家用,會需要工作時職業災害的保障,所以允許一年累計一定時間(如:不超過180天)重複投保,但是發生同一保險事故時,二保險僅得擇一請領保險金,這樣的規範就是避免重複投保,導致重複給付,不當給付會破壞社會保險制度。
各位保險業務夥伴,我們都知社會保險是政府為了推行社會政策,運用保險的原理原則,提供國人繳少許保費獲得基本保障,重複投保若又重複給付,是會破壞社會保險根基,造成制度解體,進而喪失國人該享有的保險保障,實非眾人樂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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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
愈來愈多年輕小農投入農業,農民若另外打工貼補家用,可否同時加農保、勞保?勞動部勞保局表示,各類社會保險嚴禁重複加保,但考慮農民農忙時間較短,多年前已放寬規定可重複加農勞保,是唯一可以重複加保的社會保險。重複期間一年不能超過180天,否則農保會自動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