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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日下午,一輛市值約90萬黑色國產轎車當場撞壞1100千萬白色超跑奧迪R8車頭,當下不僅車頭毀損,板金變形,最重要的是事後的維修用可能高到令人驚愕到掉了下巴!
發生車禍:自己車子損毀是小事,賠償對方才是大災難
在一樁車禍中,造成傾家蕩產的通常不會是自己的車子損毀(應該不至於為了買超跑背上幾十年的貸款吧...),而是你不知道你撞到的人或車,需要多少的賠償金。
以這樁車禍為例,站在R8超跑車主的角度:如果有保車體險,就不需要擔心車子維修費用的問題。
站在Toyota駕駛的角度:因超跑的『下巴』被撞爛,維修費可能要上百萬,如果沒有加保超額責任險,可能要賠到下巴掉下來了(第三人責任險一般人只會保20~30萬,顯然不夠賠)。
「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為什麼重要?
若是只有政府規定強制投保的「強制險」,保障範圍只有針對人身,若是強制險的理賠金額不足時「第三人責任險」就加強了人身與車損的理賠。若如上述案例,撞到的是超級跑車,那可能就真的需要「超額責任險」的保障才有辦法Cover了!
每天看新聞就知道,台灣人不管大事小事動不動就要跑法院,其中一定免不了「醫療糾紛」與「車禍」!而車禍最常見的爭議就是不但要求民事賠償,還要告你刑事傷害(車禍事件的和解,除了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外,也同時涉及刑事責任),對於沒有處理過類似案件的人來說,令人頭痛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兩點:VIP服務:車禍被告,有保險罩
1. 對方獅子大開口,不知如何解套
2. 對方告上法院 ,律師哪裡找?
這時如果有保險的話,就不太需要擔心這問題,因為保險公司必須按保險契約賠償,一定會派律師跟對方打官司(基本上保險公司一定會想辦法讓你的理賠金額降到合理的範圍!),當事人就不必擔心賠償上的問題,因為-
官司打輸 :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契約賠償
官司打贏 :律師費用保險公司出
行車請注意!!!
前無卡車,後無跑車;左讓幼老,右閃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