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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凍卵救國 小資女傾家蕩產生不起 補助能救少子化嗎?

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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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問題日益加劇,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希望行政院面對少子化議題不光是「養不起」的層面;也要考量「生不出」的面向並給予補助,包括為女性預先儲存健康卵子的凍結,以及人工受精等
對此,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未來可能有這個需求」,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也表示「支持凍卵相關補助」,但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凍卵不盡然能解決少子化問題、也未必符合政府的催生政策」。
 
不過台大醫院婦產科教授陳信孚坦言,推廣凍卵補助反而促使適婚婦女更加晚婚,對少子化問題解決也非常有限,「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凍卵要價44萬 每年保存費還要9千

根據衛福部統計,國人第一胎的年齡從85年的26.2歲一路飆升到105年的30.7歲,生育率則維持在1.17人,名列全世界最低生育率國家之一。
 
江永昌表示,社會越發進步,婦女因學經歷提升、工作環境考量,結婚和生育時間延後是必然現象,但女性卵巢功能會隨年齡升高而降低,越高齡的產婦可以挑選的卵子數也較年輕產婦少,數量和品質成為最大問題,「如果晚婚是不可逆的社會趨勢,留下年輕的卵子也是國家不能躲的責任」。
 
江永昌表示,但因凍卵費用所費不貲,以業者在網路上公布之價碼來看凍卵的費用是22~44萬元,另外每年的冷凍保存費是9千元,若以女性在30歲凍卵39歲懷孕來計算,9年的冷凍保存費用就要8萬多元。因此,他在七月間提案希望衛福部研擬凍卵補助,讓在職婦女能有更多選擇機會,也成為預備手段。

立委:「育兒百寶箱」不能解決問題

徐永明表示,如果新政府認為少子化是國安層級問題,應該通盤考量,凍卵補助、代理孕母議題都應該討論,不會因為「育兒百寶箱」補助就能解決問題。他建議,少子化辦公室應該主動研擬配套措施,增加年輕夫妻生育機會。
 
李彥秀指出,不孕症治療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的給付範圍,但「全民健康保險法」中仍排除試管嬰兒、子宮外(人工)受孕、人工受精以及非因疾病而施行的預防性截斷手術,如輸精管結紮、輸卵管結紮等遺存之不孕症,其恢復或治療等健保均不給付。
 
李彥秀認為,凍卵不盡然能解決少子化問題、也未必符合政府的催生政策;若是針對不孕症夫妻提供人工生殖補助,她樂觀其成;至於財源,考量健保總額管制等疑慮,建議由國健署籌措或尋找更適宜的經費來源。

醫師:推廣凍卵 恐助長晚婚晚生

陳信孚表示,延後生育本來就是個人選擇,凍卵補助雖然立意良善,也是另一種協助婦女的方式,但是不建議大肆推廣,因為此舉反而可能會促使現代人更晚婚晚生。
 
陳信孚指出,其實凍卵補助對於少子化問題解決非常有限,就像試管嬰兒目前有提供補助辦法,但去年統計下來,試管嬰兒的新生兒僅八千多個。若真的推行政策,也不建議納入健保,除了不孕症婦女外,晚婚導致生育率下降是夫妻們的選擇,得自行負責,不適合全民埋單。

新婚新人:經濟不好 還是不想生

近期剛當上媽媽的藍姓民眾認為「凍卵補助」很不錯。她說,目前政府祭出的鼓勵生育政策,誘因實在有限,而年輕夫妻也不會因「育兒百寶箱」生小孩或是再生第二胎。很多婦女因為工作關係延後生育,如果真的實施補助,對象應該是針對有生小孩打算,但目前經濟狀況無法支付,或是沒有遇到結婚對象的婦女著手。
一名30歲新婚王姓女子表示,就算有凍卵補助,若是經濟狀況不好還是不會想生育,因為後續的生產、小孩撫養都是一筆筆龐大開銷,政府也不可能成為人民的提款機,「無限給予資助」,到頭來還不是由納稅人出錢。

衛福部:補助凍卵 尚不宜納入政策

衛福部表示,施行凍卵需要先使用刺激排卵藥物,經超音波檢查確認多卵成熟後,以腹腔鏡取卵冷凍保存,再於需要時解凍,進行體外受精,育成胚胎。再對擬受孕者使用有助於胚胎著床藥物,最後植入胚胎。
 
衛福部指出,縱使人工生殖技術越發進步,治療周期活產率在34歲以後逐年下降,且38歲以上的婦女術後胚胎的活產率僅19.7%,且花費高昂。各國生育政策均以優化養育子女環境及鼓勵適齡婚育為優先,如果政府主動補助凍卵,恐間接助長晚婚晚育,尚不宜納入改善少子化人口政策之一。

10萬補助低收戶人工生殖 3年34案

衛福部國健署指出,目前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戶不孕夫妻進行人工生殖補助,每年10萬元,但近三年僅34案提出申請。國健署日前召集專家研擬擴大補助對象,待確定經費來源後將進一步評估補助範圍、對象及方式。
 
補助申請人數少於預期,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施靜儀指出,對於經濟弱勢家庭來說,進行試管嬰兒、人工生殖要價不低,子女成長過程中養育費也相當可觀,或許是這些家庭考量後裹足不前的因素之一,國健署將於日後研擬擴大補助對象時,一併探討相關因素。

開放代理孕母?專家會議年底討論

代理孕母是否開放,爭議多時。施靜儀指出,去年已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中,增加代孕生殖條例提報行政院,但政院對於代理孕母、委託夫妻和代孕子女的探視權、親權和反悔權,及代孕者相關社福權利,如產檢假、產假等,和代孕生殖機構與居間仲介機構的管理問題等,認為需進一步研議周全。因各界仍有不同意見,將於年底舉行專家會議討論。
至於立委提議補助凍卵,施靜儀表示,凍卵前施打排卵針屬於侵入性手術,難免存在風險,且人工生殖於34歲後活產率降低,仍鼓勵適齡婚育為優先。

「賴清德立委」曾提代理孕母法案

不過行政院長賴清德更為前衛,在2002年擔任立委期間,曾提出代理孕母相關人工生殖法案,放寬代理孕母的限制。
 
陳怡潔表示,代孕議題爭論已久,針對代理孕母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的保障、缺陷兒是否可人工流產等,更重要的是代孕子女衍生爭議後的親權認定、代孕者的探視權、親權、反悔權等,國健署必須多與各方溝通,凝聚社會共識,並思考未來同婚合法化後的適用與否。
 
李彥秀則說,仍有婦女團體擔憂代理孕母恐造成女性商品化、工具化,這塊仍需要更多討論,她先持保留態度。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也說,黨團尚未討論此議題,但態度應更為謹慎。
 
新聞授權: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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