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諺有句話「魔鬼就藏在細節裡」,金管會對保單行銷的規範可謂多如牛毛,不能不當比較、要揭露保戶應注意的風險及權益、要檢視保戶財力及投保保額的合理性、要親視保戶親簽保單等,只要有一個細節沒有作到,最終就可能釀成大禍,尤其現在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已公開表示,若金融業有重大疏失,會罰到業者感覺到痛。
作業流程疏失 釀禍
彰化銀行銷售居家綜合保險,與原先房貸戶投保的住宅火險及基本地震險,一年保費頂多相差數百元,許多房貸戶不太可能為了更改保單,親自跑一趟分行,因此有些分行即便宜行事,在取得保戶口頭同意後,即指示產險公司填寫保單,代保戶簽名。
保戶非親簽 罰款300萬並停售保單
在現行消費者權益高漲的年代,房貸戶只要向金管會檢舉,且保單又真的不是客戶親簽,這樣明顯的疏失,一罰就是300萬元,且還被停止半年銷售居家綜合險及同類保單,更大的是損及彰銀的商譽,有些不明究理的客戶,可能看了新聞,就決定不與彰銀往來,畢竟台灣的銀行有30多家,還有更多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及保險經代公司,選擇性極多,一不小心客戶就流失。
切勿疏忽保戶親簽契約
因此業務人員日常行銷時,切莫因為與保戶熟稔,許多應保戶親自簽署或檢視的契約,就便宜行事。一旦發生糾紛,金管會都會朝消費者有利的方向解釋,屆時業務人員將可能得不償失,且會影響到公司被金管會懲處。
也是說,不要覺得自己只是小螺絲,亦或省略的動作只是眾多保單中的一小部分,一個省時間或省麻煩的動作,都可能為自己和公司留下不佳的紀錄。
✸新聞摘要及連結:銀行賣產險保單首見大型行銷疏失,金管會8日公布,彰化銀行未經房貸客戶同意,將房貸戶原投保的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變更為居家綜合保險,共有42家分行銷售的518件保單,未經保戶重填新要保書,而是由彰銀的保單銷售業務人員指示台灣產物收件人員,代簽保單。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