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淡然的口吻,自然無法讓人明白婚姻破局這種大事,到底怎麼發生的?
媒體詢問女主角小嫻,得到簡訊回答:「我看了要一直忍住眼淚,我目前不回應,可能要麻煩你去問何先生了。」
婚變版本多元又精采
於是這件懸疑的婚變事件就在一天的媒體追蹤擴散後,出現多種版本:
「婆婆嫌無子」版-小嫻燒錢赴美求子,但始終沒有結果,遭婆家嫌棄。
「健身房女學員」小三版-男主角與健身房女學員互動曖昧,疑為小三出現。
「何家母姊會」版-遠在美法的大姑小姑,海外聲援母弟,認為自己媽媽下廚侍候明星媳婦,而小嫻信奉seafood才是離婚主因。
「信仰seafood」版-也就是小嫻,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後,造成觀念想法差距因而婚姻破裂。
律師聲明信 媒體鄉民請自制
接著,男主角何守正發表律師正式聲明信,宣布兩人尚未離婚只是分居,在美國登記的婚姻在台灣仍具效力。也沒有第三者介入、沒有生育問題、沒有信仰問題….. ,那既然都沒有問題,又怎麼會出問題呢?是不是…
所以結論就是…這些都可能是問題,只是沒有一個被承認是問題。
比較此番藝人婚變新聞,較以往類似事件,登場的人物真是熱鬧紛紛,除了基本的男女主角外,婆婆、海外大小姑、閨密、好友、名嘴,還有seafood,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
台灣每天平均147對怨偶告別婚姻
在台灣,願意走入婚姻的人似乎越來越少,據統計105年國人共計14萬7,861對結婚,較104年少了6163對,下滑4.2%。105年離婚對數計5萬3850對,較104年增加402對。而且根據內政部統計,結婚不到5年就告吹占33.6%最多,5至9年者占20.7%居次。可見婚姻的風險是只有更高沒有最高阿~
既然離婚的風險這麼高,來談談婚姻的自保之道吧!
首先,要確認你的婚姻是有效的
97年5月起,新人要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登記」結婚。正嫻婚由於在美國登記,在婚變新聞擴散時,也被鄉民酸語傳播,認為有名無實,因為在國內並無登記。後來,男主角也請律師正式說明他們的婚姻是以「涉外民事法律」相關規定,是有效的。
其次,合法的配偶權利要知道
民法規定婚姻的權利有,可冠姓、有同居義務、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及共同負擔家庭生活費。
而日常家務,就像是就醫求診,在正嫻婚姻中為求生子的醫療,應該也是雙方一起負擔。只不過,法院不認為:買賣不動產、買保險或解約保險是日常家務範圍,就不能幫配偶下決定喔。
家庭生活費用這部分,也包含子女的教養費,會依照夫妻的經濟能力、家事勞動來衡量夫妻應負擔的比例,而若有一方無財力時,民法第1003條的規定,夫妻就要負連帶責任。
此外,只要正嫻婚姻是有效的,小嫻即便不是健身工作室的股東,身為配偶也有「財產效力」也就是剩餘財產分配權,這一部分的權益。
再來,收集保留各項憑證
雖然所有走入婚姻的人都希望可以走到最後,但,事實是,現在走到5年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已經走不下去…. 。
就像男主角還沒正式離婚就發告天下,雙方也已分居,如果婚姻中已有苗頭越來越不對的走向….,那麼收集保留各項憑證,比如說負擔家計的費用憑證,對方和別人搞曖昧的憑證….,都會是一種必須 。
最後,還是要注意雙方的保險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