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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5

每4.8天就有1人過勞 台灣成為過勞之島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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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每4.8天就有1人過勞 台灣成為過勞之島
立法院日前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當時憤怒的勞團灑冥紙繞行立法院要為民進黨送終,警方為防意外以優勢警力圍堵。 
勞雞修法強勢通過:台灣沒有過勞死
勞基法修法三讀通過,爭議甚囂塵上。在修法前曾有雇主代表在立法院公聽會上直言「台灣哪有勞工過勞死,有也是本來就有病」,引發社會譁然,行政院長賴清德更指「台灣過勞指標與日本一致」。
但學者認為,盡管台灣有客觀標準作為過勞指標,包括勞工猝死前的上班時數,但因為國內整體勞動觀念與環境並不健全,很多上班數字的呈現,實際上都是「低報」,而勞基法修法反映出台灣長工時、低薪資的現況無法改善,政府與企業未盡到該盡的責任,將會使台灣在全球化競爭下節節敗退,也無助改善國內少子化與勞工健康惡化等問題。
 
職業病通報低估,認定標準嚴苛
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長陳保中及其研究團隊所做「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顯示,台灣自2012年起,因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而領取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人次,每年約七十至九十人,平均每四點八天就有勞工因過勞而領取給付。
然而,監察院對勞動部職安署糾正卻指出,職業病有通報低估的問題,由於勞工保險對於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的認定標準過於嚴苛,加上許多勞工受到僱主威脅而未尋求認定補償,因此上述「過勞」認定僅為冰山一角,實際上還有許多過勞黑數。
該報告並引用國外大型研究顯示,輪班間隔縮短導致睡眠不足、連續上班日太多,以及加班時間愈長,會引起疲倦、代謝症候群、慢性病、、心血管、肌肉骨骼等疾病,也有更高機率會發生工作事故,而2014台灣研究更指出,睡眠不足6小時勞工罹患冠心病與急性心肌梗塞機率,是睡眠充足者的3倍以上。
 
過勞導致的意外層出不窮
去年發生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釀33死意外,外界直指因駕駛連續多日上班、超時工作而導致意外,而乘客家屬也以超時排班等因素導致駕駛過勞,對業者提告,最後卻以是「無積極證據」證實過勞為肇事原因而未起訴,引發社會熱議。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已是過時的觀念。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表示,國內有不少勞工猝死案例最後卻將肇因歸咎於「心血管疾病」等因素造成猝死,但歐美日等國家對於過勞死的認定,早在廿年前就已扭轉,只要有跡象發現是因為工作壓力、加班、連續上班等因素誘發心血管疾病,就斷定是過勞死,而國內卻採狹隘的認定方式,是認為個案原先就有健康疑慮,而不是過勞,「這也難怪會有企業主講出『哪有過勞死,是本來就有病』的荒唐言論」。
 
改善少子化卻反其道而行?
劉梅君說,認定是否過勞,並非取決與過勞個案在出事之前一兩天有無休假,而是要事故前一周、前一個月甚至前半年,是否都曾出現超時工作的狀況。此次修法讓資方彈性變得更大、勞動條件被緊縮,使得國內原本就已過勞、過長的工時雪上加霜,除了衝擊勞動者身心狀態,也無助於社會及產業發展。
「賴揆口口聲聲說要提振少子化,但此次修法無疑自相矛盾」,劉梅君強調,之前的加班費加成給付、一例一休與加班時數限制,都是為了讓勞工有時間休息,也能讓家庭生活更正常,但修法放寬加班時數、棄守一例一休,更讓雇主節省人力成本,讓勞工不敢生孩子,或是就算生了也沒時間陪伴,衝擊家庭關係以及社會人口結構,更讓台灣社會無法與其他各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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