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新聞觀點 > 時事 > 熱門話題
2018/05/29

健檢費不但不能列舉扣除 可能還要課稅

記者沈婉玉
瀏覽數:4516
公司提供的健檢也要課稅?
很多人會定期去醫院診所健康檢查,很多企業也提供或補助員工定期健康檢查的費用,在報稅時是否可以列為醫藥費扣除?如果是公司支付健檢費,是否屬薪資所得之一,要不要課稅?是不是因為企業支付健檢費就不能列舉扣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醫藥費用是以治療、矯正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直接進行醫療所生的診察、診斷及治療費用。
 
一般民眾僅為瞭解身體健康情況所做的一般健康檢查,除與接受治療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得依規定申報列舉扣除外,餘均不可列報,與健康檢查費用是否由企業補助無關。
 
至於企業提供或補助健檢費要不要課稅?國稅局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勞安法)規定對於在職勞工應實施的定期健康檢查,以及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的作業者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雇主支付這些健康檢查費用,不視為勞工的薪資所得。但若超過法規規定所支領或給付的健康檢查費用,就屬於職務上取得的補助費,屬薪資所得,應併計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在職勞工任職中要做「一般健康檢查」;一般健康檢查的實施頻率: 65 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 ,40 歲以上未滿65 歲,3 年檢查一次,未滿40 歲者,5 年檢查一次。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4.43
三失老人:即使月薪5萬,我們仍將又老又窮又孤獨 利變型保險是甚麼?一文掌握投保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