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雲授權)
名人爆婚變 國人離婚率年年升
「蔣家第四代」、橙果設計創辦人蔣友柏9日被媒體報導驚傳婚變,還被直擊和特助兼發言人莊涵雲有曖昧,讓其過往的愛家形象「全毀」。
雖然名人的婚變新聞,不是好險網所關心的重點,但是,依照內政部統計顯示,2015年至2017年,台灣離婚率由2.28‰攀升至2.31‰,是全亞洲除了中國以外離婚率最高的國家。
離婚率與再婚率 皆增加
然而,雖然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但離婚後又再婚的比率也有增加的趨勢。因此,在婚姻關係的轉換中,保險受益人的權益,恐怕是大眾在了解此一八卦新聞之餘,更應該關心及注意的重點。
受益人由要保人指定
首先,指定受益人是要保人的權利,且只要書面告知保險公司即可。根據《保險法》第110條第一項的規定,要保人得隨時通知保險人(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的全部或一部分,給付其所指定的一人或數人。
只是依照《保險法》第106條的規定,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時,在指定、撤銷或變更受益人時,必須徵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受益人註記名字
其次,指定受益人最好直接寫名字,而不要寫「與被保險人間的關係」。在指定受益人時,一般有所謂的「類名指定(例如只寫「先生」或「太太」)」,以及「具名指定(也就是直接寫人名)」兩種。
雖然兩種方式都可以,但在過去,就曾發生「先生幫自己買了保單,但受益人是填『妻子』,但離婚後沒有更改保單的受益人。這個時候,就會出現不小的爭議:到底該把保險金,判給「訂約時」的受益人?還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受益人。所以,最好的指定方式,就是直接寫要指定受益人的姓名,未來較不容易出現爭議。
婚姻關係變化 確認給付請求權
再者,如果自己是保險的受益人,一定要確認保單上的名字有更改。特別是婚姻關係如果出現變化,也一定要記得確認自己,享有「保險給付」的請求權人。
指定受益人
第四,再三確認保單有「指定受益人」。這是因為一旦沒有指定受益人(沒寫法定繼承人),理賠金會被課稅。這是因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就會被視為是被保險人的遺產,且當金額超過一定數值時,還會被課徵遺產稅(稅率最低10%,最高20%)。
最後,受益人如果不只一位,也可以指定每一位受益人領取保險金的比例,或是獲得保險理賠金的順序。
新聞摘要及連結:「蔣家第四代」、橙果設計創辦人蔣友柏9日驚傳婚變,還被直擊和特助兼發言人莊涵雲有曖昧,不僅上健身房約會,更在晶華酒店密會,雖然莊涵雲否認兩人在交往,仍引起軒然大波,今(10日)中天記者捕捉蔣友柏現身,但他對於婚變傳聞一概不做任何回應。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