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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酒駕上路車禍了,賠不賠?!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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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率高
有媒體引述警政署的統計指出,去(2017)年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事故共1789件,造成121人死亡及2967人受傷,前5項肇事原因依序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酒後駕車」及「未依規定減速」,致死率以「酒後駕車」最高,其次才是「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
在與開車的朋友分享此新聞時,除了要提醒大家守法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外,也要趁此機會,讓大家了解不同保險對於酒駕行為下,保險事故發生後的理賠結果。
 
一般來說,只要是汽車保險相關的保單,只要酒測值超過0.15毫克以上,不論是酒駕的駕駛人,或是受害人(對車車主或雙方車輛裡的乘客),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不會得到理賠。其原因主要是「屬於『除外不保』事項」,以及「屬於刑法的犯罪行為,因而不予理賠」。
 
酒駕是否屬違法或犯罪行為,影響產險理賠與否
但值得進一步分享的是,儘管多數產險對於違法或犯罪的酒駕行為「不理賠」,但只要是屬於「人身保險」的範疇之內,當駕駛人的酒測值低於0.14毫克以下,被保險人差不多都可以獲得理賠;至於酒測值超過0.15毫克以上,則會視不同保單條款中的「除外責任」規定,而有可能理賠。
 
簡單來說,與意外及殘廢等級有關的保險,像是意外險、意外傷害醫療險、旅平險或失能險(原殘扶險)…等,只要屬於「違法」或「犯罪」行為,被保險人都不會獲得保險理賠。
但假設是投保一般壽險或健康險,例如人壽保險、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除非是屬於犯罪的酒駕行為導致(酒測值在0.25毫克以上),否則,被保險人都會獲得相關的保險理賠金。
 
也就是說,保戶如果只買相關汽車險,有關人身及健康方面的保障,一定會有很大的「漏洞(恐無法獲得保障)」,因此,也需要投保足額的人身、意外及健康險的保障才行。
 
新聞摘要及連結:警政署統計,去年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事故共1789件,造成121人死亡及2967人受傷,前5項肇事原因依序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酒後駕車」及「未依規定減速」,致死率以「酒後駕車」最高,其次才是「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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