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新項目 保單檢視
9月開始,是各級學校開學的時候。就有壽險業者就特別提醒父母們,也別忘了把「保單檢視」列入開學清單之中。特別是有的爸媽在孩子還小時,會以「附約附加權」方式,加保子女醫療險、意外險附約。
子女附約掛父母主約 須注意
儘管子女把附約掛在父母的主約上,可以節省不少的保費。但在分享此一新聞時,同時提醒大家:子女附約掛在父母主約上,有以下幾大缺點:
最高續保年齡限制
首先,會有「最高續保年齡」的限制。因為大多數保險公司就規定,附加在父母主契約下的子女附約保障,「最高只能續保到23歲」。
附約效力受主約影響
其次,當父母身故、全殘,或發生某些保險事故時,附約也可能因此而終止。由於子女的附約,是掛在父母的主契約上。而不論父母的主契約是一般壽險,或一次給付型的重大疾病險。一旦被保險人身故、請領全殘保險金或重大疾病保險金之後,保單契約就已終止。
所以,除非父母所買的壽險主約,有「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且保單契約條款還有「被保險人身故時,其他附約仍得以延續」的規定,否則,將子女的附約掛在父母主契約上,都會有「附約效力被迫終止」的風險。
正因為如此,提醒大家以下重點:
小孩主約保費便宜
首先,子女附約優先掛在他們自己身上。由於小孩年齡越小,主契約保費越便宜。因此,為了徹底避免附約效力終止的問題,父母在幫小孩投保附約時,最好能以「附掛在子女主約」上為優先。
附約延續批註
其次,如果真的想再省一點保費,則一定要選擇有「附約延續批註條款」的主契約。如此一來,才能避免父母的主約終止,子女的所有附約都也跟著失效的問題。
最後,對於已經附掛的保戶,可以在子女23歲前提早解決問題。假設保戶子女過去投保的附約,就是掛在父母的主契約上,且主契約又沒有「附約延續批註條款」,再加上有「附約續保最高不得超過23歲」的限制,則可以在子女還未達23歲前,就以子女為被保險人,加買一張主契約,並且把原本附掛在父母主約上的附約,轉掛到新買的主契約上。
但是這樣做,仍有一定的風險存在,那就是:子女在23歲之前,又罹患過比較嚴重的疾病,或是發生過重大理賠事故,子女因為本身有嚴重「體況」問題,就算想再買主約附掛原本的附約,恐怕也買不到壽險或健康險的主約。
所以,還是要適時提醒大家:最佳及最划算的解決之道,還是趁子女年輕、保費相當便宜時就投保主契約,以便附掛更多較為便宜的附約。
新聞摘要及連結:9月開學倒數計時。107學年度,自國小到大學新生人數估有90.5萬人。在迎接新學期,家長忙著繳學費、列開學清單之際,全球人壽提醒,爸媽們別忘了把「保單檢視」也列入開學清單中,以確保孩子在不同人生階段都擁有足夠保障。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