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商銀女理專監守自盜5千萬 被判9年徒刑
京城銀行台南營業部林姓女理專疑因股票投資失利,涉嫌詐領31名客戶存款5400餘萬元,並透過人頭帳戶洗錢,把錢藏在親友處,經被害客戶向銀行反映,她才出面自首,檢方依法起訴她及親友共4人,但只循線追回1557萬餘元。台南地院認她犯詐欺取財及洗錢罪,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另林女母親犯洗錢罪處5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許姓友人犯洗錢罪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林女的 姊姊無罪。
台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調查站、台南市刑大調查,林女擔任理專已11年,獲得不少客戶信任,她利用部分較年長、退休或工作忙碌的客戶,不清楚如何購買金融商品或未仔細對帳的機會,佯稱以現金投資、購買基金,再冒名詐領客戶資金;被害人數至少31人,共計詐領約4633萬餘元及美金26萬餘元,合計5400餘萬元。
據調查,林女將詐領款項拿去買股票或賭博,並透過人頭帳戶意圖隱匿金錢流向,或由許姓友人以大額存款、提領等方式洗錢,其中1千多萬元現金分別藏在母親、胞姊及許姓友人處。經檢調循線追回,並將扣案車輛變價,共計只追回1557萬餘元。至於其他款項,林女供稱因投資失利、償還賭債,已花費殆盡。
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林女犯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或變造私文書,及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洗錢罪,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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