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載,裕隆集團旗下公司大大小小合計上百家,若單純僅看包括裕隆、裕日車、中華車、嘉裕等上市櫃公司,資產總額即高達4,000億元以上過去都是由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主導,他的離世也留下不少遺憾。
假設他的資產真如媒體所估算的4000億元,沒有不需計入遺產的金額,或是其他負債或可扣除額,依照財政最新公佈的「107年度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資料來看,免稅額是1200萬元、配偶493萬元、兩位子女(報載女兒13歲、兒子3歲)到滿20歲的扣除額為1300萬元來看,等於他的遺產淨額就高達3999多億元。
再依照去(2017)年才提高的遺產稅稅率20%來算,扣掉累進差額之後,還要繳交近800億元的遺產稅,這數字不可謂不高。
儘管根據會計師的說法,由於嚴凱泰不是猝死,生前應該早有遺產規劃,所以可以課得的遺產稅恐怕不多。但如果按媒體在今(2018)年針對台灣富豪榜的調查,嚴凱泰的身價至少有數十億元來看,以最低10億元來算,也還要繳交近2億元的遺產稅。
更重要的是,根據遺贈稅法的相關規定,繼承人(也就是嚴凱泰的遺孀及子女),必須在最多9個月內(申報期限為6個月,但可延長一次:3個月),申報及繳清這筆遺產稅,否則,嚴凱泰的所有財產都不能動用。除非繼承人本身就有足夠的現金,不然就得先變賣自己其他的資產來繳稅。只不過,不動產想要快速變現,價錢勢必不好。
且雖然依照相關辦法,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規定繳納期限內,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且得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或是依新的辦法,當繼承人手邊現金不足,希望以被繼承人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存款,繳納遺產稅,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處理原則是採多數決;只要繼承人過半數且這些繼承人應繼分合計超過半數,或者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同意,就可申請辦理)。但這做法的前提是:金融機構裡有被繼承人名下有「容易變現的實物」或存款。
特別是目前銀行存款利息極低,每年利息收入超過27萬元,又要併入隔年個人綜合所得稅中課稅。所以,很少有有錢人,會在銀行中擺放大量的存款。
這時,也只有按照《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保險理賠金,由於可以不被列入遺產,也就可以拿這筆錢,來支付龐大的遺產稅。
保險夥伴在與客戶分享此一新聞時,也可以順便提醒他們用保單來支付遺產稅金的重點:
首先,保單必須是「要保人=被保險人」,且身故者是「被保險人」,否則,都會被國稅局列為是「要保人的贈與行為」,而被課徵贈與稅。
其次,由於國稅局近幾年積極採行「實質課稅原則」,因此,保戶在利用保單進行相關規劃時,一定要「提早規劃」,而不要從事「短期(特別是生前2年內)」、「高齡」、「鉅額」、「躉繳」或是「舉債」投保。以免節稅不成,反而遭到補稅及罰款。
新聞摘要及連結:裕隆集團旗下公司大大小小合計上百家,若單純僅看包括裕隆、裕日車、中華車、嘉裕等上市櫃公司,資產總額即高達4,000億元以上過去都是由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主導,他的離世也留下不少遺憾。東森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