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新北市一名年輕林姓男子,為幫補家計凌晨送貨,卻因精神不濟一口氣連撞3部法拉利,可能產生的修理費用約在千萬上下。事發後,媒體都聚焦報導林男的苦況,短短數日之內累積近50位民眾,主動表達願意幫助林男,輿論除了檢視受害超跑車主是否違規停車,更進一步要求金管會是否應修訂超跑賠償上限等等意見,整起事件持續被大眾關注。
保險保夠才是真心安
常常有人說,保險只是保心安啦,發生的機率有多少?而且,想要買全買齊實在太傷荷包,買個第三人責任險應該就夠了。可是,反過來想想,買保險不就是要轉嫁我們自己所承受不了的風險嗎?只有第三人責任險真的夠嗎?
法令規定汽車、機車都須投保強制車險,主要是駕駛者車外的第三人或是自己車內的乘客,以人員傷亡保障為主,死亡和殘廢最高200萬元、醫療理賠20萬元。可是雙方的車損卻不在保障的範圍內,所以,建議應該另外投保車體險、第三責任險附加超額責任險。
汽車、機車 都有超額責任險
特別是超額責任險,主要是為了防範當車禍發生時,人員傷亡或是對方車子損毀,求償金額遠超過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所能夠賠付的最高金額時,可以透過超額責任險來補償。超額責任險無法單獨購買,必須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加保。
目前,汽車超額一年的保費約在2-3千元之間,最高保額可到2千萬。機車超額一年保費約一千多、最高可保到1千萬。無可避免越來越多的超跑在馬路上時,對大多數的人來說,與這些移動式豪宅近距離接觸的風險,就可以透過超額責任險來強化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