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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保單要停賣了,我要搶買保單嗎?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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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導,保險界因為防癌險、嚴重特定傷病等各項疾病定義標準化,而將於明(2019)年元旦起,銷售新款保單並同步停售舊保單,引起通路盛傳失能險保費將調高3成說法。
 
為何保單會停賣?
一般來說,保單停賣分為兩種,一種是監理機關的規定,例如最近保險局為了避免民眾,在申請防癌險的理賠認定上出現爭議,自2019年1月1日起,統一癌症險定義,各家公司原有的相關防癌險保單將同步停賣。
另一種則是保險公司針對自家個別商品進行「停賣」。例如上面的新聞,保險公司因為某些商品「理賠率」太高,造成虧損決定「停賣」。
 
3件事決定要不要搶買
不論是以上哪一種「停賣潮」,最近許多保險夥伴都在不斷回應保戶提問及辦理投保。然而對於保戶來說,是否要加入這一波「搶買潮」,建議要先思考:
 
首先,本身有沒有「風險急迫性」,不應只看「保費便宜」。假設保戶剛好欠缺重要的風險需求保障,不論保單是否要停賣或保費是否變貴,都應該及早進行投保,以免自身風險出現缺口,而不是為了「搶便宜」。
 
其次,一定要仔細了解新、舊保單二者的差異。因為,新保單不見得不好。保戶購買保險,還是要看新保單的定義,是否更為明確、「比較少出現爭議」?
以本次新癌症險的定義,是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或原位癌之疾病」。此外,還更細分為初期、輕度及重度癌症3項範圍。

目前市場上有兩種說法:其一是說「新保單定義明確,爭議比較少」;另一種說法是「定義明確了,可能保障範圍也會受到限縮,恐怕也比較不容易獲得理賠」。
關於這點,保戶應該要有正確的觀念是:每一張保單都有其理賠範圍及定義,永遠都可能有「無法提供保障」的漏網之魚。何況誰都無法預測日後自己所生的疾病,是否一定是保單「不承保」的範圍。所以,保戶應該以「自己最不能忍受的風險」為範圍,找到對應的保單。
 
最後,選擇其他公司的同類商品。例如新聞中提到的少數一、兩家公司保單,可能會因為「賠率太高」而停賣,並調漲保費。但絕大多數保單都非單一保險公司所「獨賣」,因此,保戶可以多多洽詢,也許能買到合適的同類商品。
 
新聞摘要及連結:保險界因為防癌險、嚴重特定傷病等各項疾病定義標準化,而將於明年元旦起銷售新款保單並同步停售舊保單,引起通路盛傳失能險保費將調高3成說法。東森新聞雲
關鍵字:防癌險,癌症險,保險規劃,醫療險,健康險,失能險,保險公司,保戶,保單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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