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以下孩童領身故保險金 金管會擬採限額理賠
普悠瑪事故再掀起15歲以下孩童能否領身故保險金的爭議,立委要求金管會以最快速度研議是否修正保險法。金管會趕在農曆年前,將報告送進立法院。據悉,金管會將採限額給付的方式,未滿15歲兒童的身故保險金,限制給付範圍在61.5萬元以內。
依照現行《保險法》107條規定,被保險人未滿15歲前死亡不能領取人壽保險的身故保險金,保險人只能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戶價值。
當初設立保險法107條的規範,主要就是為了防範道德風險,防止可能有人利用投保高額保險,讓沒有自身行為能力的小朋友,遭致不測等風險。
卻也因為受限於上述保險法規定,普悠瑪號翻車事故發生後,罹難者中有5名15歲以下罹難者,自身投保的旅平險、意外險等,都不能領取身故保險金,消息一出再次引起民眾關注,立委更要求保險局必須在1個月內研議修法。
保險局積極找學者研議,但各學者的意見分歧,也讓保險局很頭痛,學者們各分成3種不同意見,有些學者認為可列舉特定事故,有些學者認為要限制死亡保險金額,有些學者則認為維持現狀不要修法。
據悉,金管會最終擬採納限制死亡保險金額,未滿15歲兒童的身故保險金,限制給付範圍在61.5萬元以內。但政策性保險的學生保險,本身有100萬身故保險金,則不在此限。此案還有待保險局公布修法版本並送到立法院,才能開始進入實質審查。
保險局也表示,有參考過國外的規定,但國外並沒有一致性的規範。像韓國、法國一律禁止領身故保險金,法國是禁止12歲以下領身故金,韓國是禁止15歲以下領身故金。
另有部分國家是限制金額給付,德國限定在8000歐元以下(約28萬新台幣);日本是1000萬日圓以下(約280萬新台幣);大陸是不滿10歲限多張保單總和給付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10歲以上但不滿18歲是50萬人民幣限額;美國各州不同,以紐約州來說,4.5歲以下保額不得超過要保人的保額25%,4.5歲到14.5歲保額不得超過要保人的保額50%,但兩者都限額在5萬美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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