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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手機險1年理賠1.2億 保障範圍有條件

記者戴瑞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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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保險上路1年已理賠1.2億 電池、配件不在保障範圍

目前各大電信公司的手機意外毀損保固,都已全部轉型成手機保險(全名為行動裝置險)。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8年底,手機保險已經累計給付1.2億元,又以跟台哥大合作的富邦產險賣最好。

 
手機保險主要是將過去電信業者的買手機加費意外保固方案,全面轉型成行動裝置險,由消費者個人向產險公司投保,電信業只是通路,但維修手機時仍可找電信業者,保險公司再理賠給電信業者。
 
手機保險主要是在保障不可預料的事故,像是意外泡水、意外螢幕破裂、意外摔壞、意外輾毀等等,都能在1年內有3次免費維修,若經維修人員判定無法原機維修,可以原廠授權的整新機置換,但民眾需支付置換自負額。
根據保險局統計,手機保險從2018年元旦上路後,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計新契約件數約97萬件,保費收入約6.1億元,且已累計給付1.2億元。
 
以保費收入來看,2018年賣最好的產險公司,主要是跟3大電信公司合作的產險。第一名是台哥大合作的富邦產險,第二、第三分別是跟遠傳合作的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跟中華電信合作的安達產險。
 
目前5大電信及3C零售通路的手機保險,主要分成「一次交付型」、「分期交付型」2大類。「一次交付型」多適用於購買空機,多數產險僅承保1年,主要由3C零售通路銷售;「分期交付型」需搭配電信資費,每月隨電話帳單繳交保費,主要由電信業者銷售。若以月繳保費來說,每月約98元到300多元不等。
 
但消費者要特別留意,手機保險是消費者要「在購買手機當下」就要決定是否投保,因為一旦離開櫃檯走出店外,就無法確認消費者手上的手機是否為全新且自該通路售出。
另外,若是外殼磨損、氧化,或是螢幕影像殘留、烙印等狀況,屬於「自然損耗」,就不在保障範圍;充電器、傳輸線、耳機、觸控筆等配件不在承保範圍內;電池容量不足、充電孔、耳機孔、卡槽故障也無法申請理賠。
關鍵字:保險金,保費,保險規劃,財產,保險局,金管會,金融評議,產險,強制險,車體險,賠償,富邦產險,泰安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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