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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3

職災保險法草案出爐 提高薪資上限與納保對象

記者葉冠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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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草案 投保薪資上限調高、擴納保對象
「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預計3月中旬召開公聽會,4、5份預告,最快6月底送行政院會,未來職災保險將和勞保脫鉤,調高投保薪資上限,並擴大納保對象,從現行的5人以上企業納保,下修強制規定4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就需幫勞工加保職災保險。
職災保險法草案 投保薪資上限調高、擴納保對象
由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雅文等人撰寫的「職災之後」,昨舉辦新書發表會,書中除探討職業傷病補償制度的問題,也針對正在推動的職災保險法提出建議,希望全面納保並擴大適用各業、擴大給付項目、健全保險財務、強化個管服務、預防與重建工作專責化及資訊公開與社會參與。
 
鄧明斌說,學者提出的六大建議,草案基本上都有涵蓋,不會讓大家失望,目前草案初稿已大致完成,預計3月中旬就會召開公聽會,再依程序預告、調整修正、法規會審查,最快6月底就會送往行政院。
 
鄧明斌表示,現行投保薪資上限為4萬5800元,草案會提高上限,讓雇主不用再多補投保薪資和實際薪資的落差,因去年工作坊上有專家學者建議比照新制勞退提繳分級表,將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15萬元,也有學者認為應涵蓋九成以上的受雇勞工,依新制勞退估算上限約7萬2800元,鄧明斌說,上限不會調到15萬那麼高,而是取中間值。
 
至於預防與重建工作專責化,則是將散落各處的法規整合起來,並將撥出20%保費給職安署進行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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