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保險業務員跑去香港賣保單給大陸民眾 保險局開罰
保險局今天(26日)公告一則裁罰案,發現富珵保經派業務員到香港跟大陸民眾簽富邦人壽的保單,已經違反兩岸地區業務往來許可,對富邦人壽跟富珵保經各開罰200萬元。因為依規定台灣業務員不能到大陸去招攬保單。這是保險局首次針對業務員到大陸簽保單而開罰。
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表示,日前對富邦人壽金檢時,發現富珵保經派業務員到香港,跟大陸民眾簽兩張富邦人壽的利變型保單。依照規定,台灣地區的業務員,不能到大陸去簽署保單,對富珵保經、富邦人壽都各自開罰200萬元,保險局在去年12月已經先對富邦人壽開罰。
王麗惠說明,台灣地區的業務員,是可以跟已經來台灣的大陸民眾簽保單,但簽單行為僅限於在台灣地區。此案是保經的業務員跑去香港跟大陸的民眾簽約,已經違反規定,要求要限期改善。
那兩張已經簽屬的保單是否還生效?保險局表示,兩張已經簽的保單還是生效,不會因為裁罰影響簽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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