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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

要注意!金管會翻修強制車險法規 近期上路

好險網 公孫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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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金管會翻修強制車險的法規,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8條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修正草案及法規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費率表部分:
(一) 明確規範強制險得減收保險人業務費用之範圍及條件如下:
 
1、 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為保險公司所屬業務員)親臨保險公司(含其分支機構)營業處所、經由保險公司網站或公開招標等方式向保險公司投保,應給予優惠保費。
 
2、 經核准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之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應將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所節省之成本,於手續費範圍內酌予保費優惠,但不得高於保險人給予要保人之優惠。
 
(二) 揭示被保險人於保單到期前3個月內之違規肇事及酒後駕車紀錄,將於下年度保險費中反映。
 
二、 處理辦法第8條條文部分:參酌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公路監理法規用語,將汽機車排氣量之度量衡單位,自cc數修正為立方公分。
 
三、 給付標準第2條條文部分:為避免使人誤解本保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項下之交通費,僅往返門診之費用限額為新臺幣2萬元,而轉診或出院之交通費用未訂上限,將同條第4項規定修正為「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之接送費用,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也就是說特別明訂「往返門診費用」加上「轉診或出院的交通費」,兩者相加以台幣2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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