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飆車奪3命 謝亞軒重判13年
男子謝亞軒雨天下班尖峰時間與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區分駕2車競速,謝開的車,衝進騎樓撞死3人,2人被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謝羈押迄今;台北地院今天宣判,謝判刑13年,黃判刑11年。可上訴
檢方指控,去年10月11日傍晚近6點,謝亞軒開著租來的黑色豐田轎車,與黃佑呈開的白色轎車,2車競速從台北市「小巨蛋」旁的健康路一路狂飆,再右轉南京東路4段,謝為閃避安全島、水漥,急速90度右轉,車子失控衝進騎樓,當場撞死保全員、從事資源回收的一對夫婦共3人。
檢方偵查時,以謝亞軒涉犯「不確定故意」的殺人罪及公共危險致死罪,用重罪、串證、有逃亡之虞理由聲請羈押禁見謝,卻被駁回,後因覓保無著才改裁定羈押禁見。
法院審理時,謝亞軒的母親一度出庭表示,願意幫兒子付3條人命各50萬元賠償金,但未被被害人家屬接受,調解破局;蒞庭檢察官聽聞謝家的賠償金額度,論告時說3條人命只賠150萬元,「太誇張!」
謝亞軒對被控飆車害命不服,僅承認刑度輕的過失致死罪,不承認刑度重的公共危險致死罪;謝告訴法官,當天他沒有飆車競速,「我只是想跟車而已」、「我平時不會開快車」等。
謝亞軒肇禍後,引發軒然大波。他在被司法調查期間,檢察官另查出他在飆車害命的前10天吸大麻,一審已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謝亞軒另被指控為替朋友追討5萬元債務,在大街砍人,一審也依重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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