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新聞指出,台灣登記阿曼籍的漁船Naham 3號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近5年終於獲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由這則新聞,我們來了解現行漁民相關的保險。
台灣地區漁民海上作業保險辦法,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委會,保險業務由農委會所轄之漁業署辦理,現行保險辦法提供漁會會員最高保險金額100萬元的死亡 、失蹤或殘廢的保障,保險費由漁業署負擔,既然由政府負擔,顯見只能提供基本保障金額(保險金額不高),而且提供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且在船籍為中華民國籍的漁船上工作的漁民保險保障,本次遭劫之漁船非中華民國籍,故漁業署提供之漁民保險無法理賠,而且政府無法介入協商劫船事件。產險公司提供之漁船船員僱主責任險,對於漁船之漁撈作業超出主管機關所訂之航行區域,或在公告管制地區內所發生之賠償責任,是除外不保的事項,本則新聞漁民作業海域為政府通告之危險海域,所以依漁船船員僱主責任險保單條款,也是除外不保的事項。多數壽險公司對於遠洋漁船的漁民,因職業危險性,意外險也都是婉拒承保的。
各位保險業務夥伴,若您的客戶是漁民,保險保障不可少,壽險是兼具疾病或意外死亡的保障,醫療險更可提供疾病或意外的醫療支援,當然期盼政府能運用保險或類似保險的保障制度,提供弱勢漁民基本的意外傷殘保障,以維護漁民基本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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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
阿曼籍漁船遭索馬利亞海盜挾持人質近5年獲釋,包含台灣籍輪機長沈瑞章。漁業署表示,由於船隻非台灣籍漁船,僅能從旁協助,多次要求船東與海盜交涉,並與國際人道組織接洽。...